2012年5月31日

不期而遇的小世界

今天去紀伊國屋書店時,

遇見了A朋友

在公園時,

 遇見了B朋友

B朋友說,他剛剛遇見A朋友說今天有遇見我,

只是一直說不清我的名字

所以,在這世界當中,常常不期而遇

我想這也是好事,代表在某此興趣或是嗜好,有所交集






2012年5月29日

拙口笨舌

每次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這一次花了大篇幅介紹植物

對方一定覺得很無趣

應該要控制自己的衝動

2012年5月28日

福音派教會將自己與同性戀者深陷斷背山

福音派教會將自己與同性戀者深陷斷背山
週二, 2006-05-09 00:53 — 陳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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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稿



福音派教會將自己與
同性戀者深陷斷背山



陳士齊
浸會大學宗哲系高級講師

福音派教會已勝、政府已經「轉 」
  首先,就我個人的觀察,經過香港福音派基督教會數年下來持續的、聲張的、群眾的反對,香港的「雞」政府似乎已經「轉軚」,不敢回應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多次促請,就反性傾向歧視啟動立法的程序。這對於同志群體不啻是一個打擊;但也有其好處──這情況明白顯示誰是強勢誰是弱勢社群──若同志群體是正如香港福音派教會所妖魔化形容的那樣霸道,政府怎不聽他們,反而向福音派基督徒屈服?!

  但身為福音派基督徒一員,我也想為他們辯白;其實他們當中的平信徒,並不是一開始就如此「見怪」同性戀者,及抗拒賦予他們平等人權的,但我也不是說他們是受脅持一起加入反對行列。實情應該是他們被一些意見非常強烈,但立場卻不持平、對弱者也缺乏體恤的意見領袖挑動了,尤其是挑動了他們心底那種恐懼的神經,於是便有更多人盲隨權威加入這類意見領袖的行列,以致反對同志的活動,在福音派基督教會中,好像雪球愈滾愈大,不可遏止。一眾心底本來模稜兩可的教會名人,也不得不歸隊,加入反對的行列。從這種現象看,我們實在可以深深感受到群體的壓力有多大,對個人勇氣及良知的考驗有多厲害!對我而言,至少壓力是大得我本來一直不想寫這篇文章的!

教會潛藏不少隱性同性戀
  若你問我基於甚麼經驗,來如此判斷基督教內的信眾,我只能告訴你──其實同性戀是年青人中一個極普遍的現象和經驗,是人在那身分不明確的年青階段,在那亟欲渴求愛的認同的游移孤單時刻,很可能採取的一種關係模式。這模式在眾多教會辦的「和尚寺」(男校)「尼姑庵」(女校)式的中學中尤其存在;在那些專揀出乖仔乖女的教會及學校團契中存在;在那些帶點娘娘氣質的乖乖基督徒少男中;在那些心靈浪漫含蓄的基督徒少女中;都揮之不去。我們本來根本不需問這究竟是先天還是後天(看電影《自梳》便自明,而若是李碧華《霸王別姬》中描繪的那種後天受罪而導致同性戀的人物,則更值得同情!),因為這是來得那麼自然,以致我這個名校團契的「台柱躉」,實在見過不少這類情況。其中好些今天還成了教會與社會的名人!為了愛心的緣故,我當然不會提任何人!他/她們中有些已離開同志行列,但也有好些還暗中繼續,另外還有新加入的……(雖然我本人未曾參與過,因為我是異性戀的,也對參與同性戀戀情感到打冷顫。)這是一樁對整個基督宗教來說,非常令人尷尬的真現實!

虛偽不濟的霸權表現
  從這底層現實看,整個香港福音派基督教會面對同性戀及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表現,便顯得甚為虛偽、霸權與不濟。首先,福音派信徒怎可能「見怪」同性戀?他們中間潛藏了這麼多,難道真的視而不見嗎?其次,他們怎可能對這些人及這現象如此缺乏同情、理解和包容──擺著(Given)在他們自己中間,有數目如此多的同志「同志」!而如果「十分一會」的弟兄姊妹,知道一般教會弟兄姊妹中有如此多「地下」同志,而不被張揚,教會也理應對一眾同志手下留情,不要加入壓迫、反對或批評他們的行列!

  但實情是,人是可以很虛偽的,有時更可以很醜陋地虛偽。為了保護自己,為了不被人察覺,為了不想面對自己那難堪的過去,更為了洗清那份曾成為同志的內咎,虛偽演變成了霸權。當然,還加上那些真正如假包換的異性戀者的霸權。對於這些人來說,同性性傾向令他們從心底裏厭惡,在骨髓中打冷顫。這是性傾向這一範疇的極化本質使然:你不是極度喜歡便是極度厭惡。但一眾異性戀信徒,當然不能明明白白說反對同性戀,純是因這行徑令我們心底厭惡。這樣子說話好像太不文明,且非常自我中心,很蠻不講理。所以既然聖經「批」「同性戀」,就順理成章將批評同性戀等同忠於聖經,等同維護家庭。殊不知維護家庭,只需講求維繫家庭中的愛。這份愛,與家庭的形式、家庭成員的身分性別無必然關係(教會不就是這樣一個大家庭嗎?),更不應演變成干涉別人的家庭形式。而若忠於聖經的話,豈不更應該忠於聖經中,耶穌基督所揭示的愛和包容,以致不隨便定罪的恩典精神嗎?

  因此,香港福音派教會之反同性戀及反反性傾向歧視(「雙反」),其實是一種虛偽霸權的不濟表現。它表現為一種不能容納異己,不能容納多元的一言堂論述,就好像不反同性戀,不反「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就不是好基督徒一樣。將基督徒賴以在俗世中讓人識別,以及見證上帝同在的方式,捆綁在反同性戀之上,完全忘掉了大公精神,更忘掉了基督教賴以吸引人的氣質──恩典的氣質,而非趕走未信者、招惹有識之士反感的霸權氣質。你儘管可以認為同性戀者是「病人」是「罪人」,但你總還得表現出「愛病人」「愛罪人」的態度,你儘可以為他們開治療「同性戀」的診所,但同時你更要盡快尋求立法反性傾向歧視,好讓他們在社會生活中不受歧視之餘,感受到你的恩慈、你的愛、你的接納,從而肯去聽你那指斥同性戀為病為罪的言論。

福音派教會實踐普世使命的不濟
  福音派教會反對同性戀霸權之不濟,是一種神學上的不濟,是一種教牧實踐上的不濟,更是對教會普世使命實踐的不濟。首先,這是一種對整個世局欠缺認識,延及對教會普世使命認識與實踐的不濟。福音派基督教會的領袖,實不應在如此一個無關宏旨、無關信仰大是大非的小問題上如此小題勁做,而容讓教會對時代的急切問題──如爭取普選,聲援國內維權人士,聲援天安門母親,關懷國內農民礦工,支援反世貿,反對美國霸權主義,阻慢全球暖化等等,採取一於少理的態度。

福音派教會對大公教會精神的摧殘
  其次,這樣子反同性戀,也是對基督教歷代傳統的大公教會精神的深度摧殘!它完全忘掉了大公精神,教會的首要精神(One, holy, Catholic & Apostolic Church),根據這精神,教會理應學習怎樣容納異己,尤其是循著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該思敦信經Chalcedon等信仰話語規範所劃定的疆界行事,不能隨便將承認上述三信經的信徒,從教會中排除(華福不也是只要求會員教會承認使徒信經就夠嗎?),也不應在教會中製造非友即敵的敵我矛盾 1 。但很可惜,福音派教會如今不但不包容接納同性戀者,連憑良心為他們說話的牧者也要趕出去:宣道會黃國堯牧師的遭遇,就是最近的例子(明報,2006/3/27)!可憐,教會幾時又再搞起這種燒女巫異端裁判(witch-hunt or inquisition)的行徑?主耶穌基督的福音,幾時容許你們如此對待同一認信的弟兄姊妹?反同性戀運動中的神學家,若警覺事態發展至這地步,理應加以勸阻,而非隨這股極端潮流繼續起哄!歷史是無情的,如果我們這些稱為神學家的,沒盡力維護教會的大公性,難道不會被將來的信徒批判嗎?而終末境更無情,我們若沒盡力維護教會的大公性,將來能見主面嗎?這種行為,是否表明福音派教會,就是德國神學家特爾(Troeltsch)所歸類的那種派別主義戰鬥氣息濃厚的教派(a sect with a warring factionalism)?

福音派教會神學上的不濟──「聖經無謬誤」的緊箍咒
  但福音派教會在此事上的不濟,也是一種神學上的不濟,是一種將整個基督福音,捆綁在「聖經無謬誤」這樣一個難以捍衛的、福音派基督教的特殊概念上的不濟。「聖經無謬誤」這概念本身已經非常難以捍衛,而基於此概念,更令到聖經中僅有的幾段、勉強與同性戀有關的經文及例子,不能被恰當地放回它們各自寫成的社會時代處境中去理解,也不能讓聖經所見證的、耶穌基督的核心身分與精神──就是那位三位一體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以崇愛犧牲自己生命的上帝的精神──來理解甚至「化解」這些經文,正如當日主耶穌不止一次拒絕舊約的字面意義,重新解讀舊約一樣。反而,通過一系列頭腦簡單的等同動作,比如將所多瑪城民眾強迫天使(=男?)被玩弄(=雞姦?),引伸為等同兩廂情願的同性愛戀行為(《斷背山》及《自梳》那種);將上帝降火懲罰這些民眾,引伸等同對同性戀/雞姦(而非強姦,或虐待客旅)的審判;這種「聖經無謬誤」製造了一種極為拙劣不濟的不公平解經:為甚麼福音派基督徒不依足聖經,姊妹的頭全蒙起來,禁吃豬肉,禁吃蝦蟹蜆蚧,只吃無酵餅,偏偏卻堅持只禁制同性戀?又為何不依足聖經,讚美大衛與約拿單的生死之情(愛情?同性戀情?),叫教會中的少男仿傚?

「聖經無謬誤」造成基督教律法化
  事實上,教會對聖經的解讀,若囿於「聖經無謬誤」的緊箍咒,必然會陷入將聖經變成一大堆自相矛盾或完全荒謬的律法(如姊妹要蒙頭,信徒不准吃咖哩魷魚,不准吃豬紅粥等),而這做法,只有將路德將恩典置於律法之上的福音精神(the gospel of grace over law)重新取消,而回到改教前天主教會所走的老路上去:反同性戀與否,變成在因信稱義以外,為信徒與非信徒、真信徒與假信徒、好信徒與壞信徒劃界的畫蛇添足式判準。這樣子的反同性戀,變成一種反道成肉身精神和反牧者精神(anti-incarnational & anti-pastoral)的行為,也不能正確區分罪與被罪者。我們若有基督道成肉身的精神,就不可能不先去真切關心同性戀者,不先去認識他們,了解他們的痛苦,就貿貿然跳進反同性戀立場,也不會因一兩件同性戀者的過激行為,就無限上綱,危言聳聽說這個社會上的邊緣群體,有能力靠一條還未定案的反性傾向歧視法反弱為強,反客為主來壓迫我們這些佔人口九成的異性戀者!這種思維,是一種霸權者典型的膝彈式思維反應(a knee-jerk reaction):對方任何的要求或行勳,都被視為爭取霸權的行動,而要被制止於萌芽狀態,實情是我們的霸權不許他們亂說亂動!更從沒嘗試理解對方的要求其實是從困苦中發出的!若真以道成肉身的精神面對同性戀,就應如雪爾敦在《跟隨他的腳蹤行》(Sheldon, In His Steps)中所描繪的,先問問:若主耶穌今天面對同性戀者,他會怎樣做??

不可胡亂叫平信徒參與反同性戀行動
  正因從真實教會及學校生活經驗,以及從神學思考及聖經詮釋考慮,我們發覺福音派教會之「雙反」,是一種理據薄弱(untenable)的霸權行動,所以我個人私下勸告自己的女兒,小心不要隨便參與反同性戀行動。恐怕她在這少女成長時期,說不準在團契及女校的生活中,情不自禁浪漫地愛上了一位姐姐,那時就極度難堪!而那些未曾思考過上述「雙反」立場種種難題,更遑論能答辯上述難題的所謂基督徒思想家,胡亂叫平信徒參與他們的反同性戀行動,實在要為全港許許多多信徒所面對福音派教會「雙反」謬誤的難堪,負上責任!

(1) 反對就性傾向歧視立法更加荒謬
  正如我上面指出,基督徒若真從愛心出發,不論怎樣反同性戀,也不可能反對就性傾向歧視立法。我要指出,這個由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促請香港政府立法的行動,其實與宗教對同性戀的立場,幾乎毫無關係;因而更不應如此突出將之放在宗教角度審判,並加以阻撓!因為整個聯合國的人權行動,是始於1990年代中,經過對案例的仔細研究,發覺必須將性傾向歧視,正式納入性歧視的範疇,才能維護國際人權公約的公平性。這是一個經過非常縝密的法理演繹推敲,才達至的一個國際性有關人權公約內容的重大結論,對所有(注意──是所有)簽約的國家或地區,都有法律上的約束性!那就是說,除非你準備賴皮,不做任何事,由此證明你自己不是文明的國家!不然的話,早晚總得為此而立法,使你的政府,在一切阻止歧視的法律行動中,也包括阻止因性傾向的厭惡、反感或不認同,而引發的歧視在內。

  當然,這些政府如果一向都認真執行反歧視行動的話,引入這一新加的歧視概念,是不會造成很大的執法困難的,也不會因此造成同性戀者獲得「額外」權利的局面。法例的執行,只在於確實同性戀或雙性戀者,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上,獲得異性戀者從來都享有的生活權利,不少,也不多!如此說來,福音派教會的領袖,怎可能將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形容為會造成同性戀者霸權,造成同性戀「殺到埋身」,造成同性戀者可以進行「逆向性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反過來歧視異性戀者的局面?

(2) 反對立法令基督教變成群眾力量的野蠻宗教
  福音派教會之反對立法,正闖入了龔立人教授提出的──《宗教製造矛盾還是和諧》的局面 2 。正如龔教授提出,「在參與(社會公共層面的政治)討論時,宗教應以理性進行討論,而不是教理。然而,理性討論不應排除宗教可以以宗教理由來討論,但條件是,其宗教理由需有助提升理性討論。」很不幸,福音派教會就反對立法所提出的宗教理由,只是寥寥可數的幾節聖經,及由「聖經無謬誤」先決立場引伸的,對其他類型論據的片面選取,如偏向爭辯同性戀並無先天成分,也不肯面對那些後天環境促成的同性戀倘無法逆轉時,社會應如何合情理地處理。如此,福音派教會以宗教理由來討論,卻並未「有助提升理性討論」!這樣只有令社會大眾覺得,這種宗教是群眾力量多於道德力量;它喚起的,竟然是「民主社會可能有的野蠻和不理性」,而非「人對公義(與)和平嚮往的心靈」。

(3) 福音派領袖有可能造成宗教仇恨煽動歧視與暴力罪行的危機
  在此福音派教會應留意戴耀廷教授討論辱回風波所寫的《宗教仇恨褻瀆 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 3 。在文中他提到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2)條規定:「任何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加以禁止。」國際人權要求各國立法禁止人們以宗教仇恨為由,煽動別人去歧視、敵視或向其他人施以暴力的行為。宗教仇恨涉及三方:第一方(甲方)是作出煽動行為或言論的人;第二方(乙方)是被煽動作出歧視、敵視或暴力的行為的人;第三方(丙方)是被人歧視、敵視或施以暴力的人。構成宗教仇恨未必需要有人被煽動,也不需要有人實質被歧視、敵視或施以暴力,只要有人作出的行為,客觀地看有很大可能令人因此而被煽動以宗教仇恨為由去歧視、敵視或向其他人施以暴力,那已構成了罪行。禁止宗教仇恨的法律,要保護的權利是丙方不受乙方的歧視、敵視或暴力的侵害,但針對禁制的是甲方向乙方煽動宗教仇恨的行為或言論。丙方不需要知道,也不一定要對甲方的行為有主觀的負面感受。」?在此福音派教會的領袖要留心,倘若他們過分向信眾宣傳反同性戀,而促成信眾有人向同性戀施以暴力行為,一如美國一些福音派信眾,因美國福音派教會領袖的煽動而射殺墮胎醫生,他們就可能干犯了「 宗教仇恨煽動歧視與暴力」的罪行!

(4) 福音派領袖未能看透立法的目的與益處
  一眾反同性戀的基督徒思想家,根本未能看透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目的,是要香港這號稱國際化的都市,能真正遵守早已簽訂且承諾要遵守的國際人權公約;也未看透這公約如今加入了反性傾向歧視的目標,只為避免所有具特殊性,但非刑事性性傾向 4 的人士,不受歧視,而非賦予他們特權!更完全不明白,若照福音派的傳福音邏輯,更應該支持反性傾向歧視立法,讓同性戀者感受到基督徒的愛和接納;也完全意料不到,同性戀也普遍但暗中存在於基督教社群中,故需要教會的接納,才能好好地加以處理,對其中的參與者進行分流與牧養──讓那些「真孿」的能夠自由地孿,不致被迫扮「假直」而產生虛假婚姻,反過來對一些直的弟兄姊妹造成戀愛婚姻上的干擾與災難;也讓那些異性戀婚姻失敗,但又苦無新對象的可憐信徒,敢於面對自己的失敗,而從頭開始,而非為了維持表面的婚姻,而暗中搞「基」來代替。

法例連草案也沒有,福音派基督徒究竟反對些甚麼?
  這四大理由,其實都應讓福音派基督教會,支持制訂「反性傾向歧視法」,而不用視之為洪水猛獸,也讓教會本身在牧養中,對同性戀更寬容。而除了上述四大理由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理由,指向教會不能在現階段反對政府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那就是:法例連草案也沒有,福音派基督徒究竟反對些甚麼?怎能無限上綱上線說立法會造成逆向歧視呢?為何不能等法例草案出爐才反對,才抗議其帶逆向歧視的成分?這豈不反映教會在此事上的霸道嗎?但這其實是一種懦弱的霸道!若我們真如此理直氣壯,為何不干脆派代表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要求聯合國將「性傾向」從反性別歧視的範疇中重新剔除?!

將「雙反」小題勁作,以逃避面對艱巨的教會普世使命
  這本來是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但那些帶頭反對政府立法行動的基督徒思想家,卻偏偏視而不見。為甚麼呢?原因根本出在那些帶頭反對的思想領袖的心態中。要留心,這些人在將「雙反」描繪成基督教與世俗潮流宣戰,描繪成基督徒能否保有其「聖潔」身分,能否在世上作鹽作光作見證的舉動,將一個只影響小眾的社會性法律安排,硬說成是屬靈爭戰的分水嶺。他們似乎故意忘記了,同志中有很大量的基督徒與前基督徒,是教會不接納才讓他們離開教會的!反過來,若教會接納他們,很大可能會回到教會中!所以不是接納同性戀傷害教會,而是反同性戀傷害教會。若接納教會中為數不少的潛在同性戀者,教會不但更為大公,教會中信徒間的性、戀愛與婚姻關係也更為明確,更為乾淨俐落,不會有過多不見得光的,暗中進行的行徑出現。

  但這些領袖們看不到此點要害,反而恆常浸淫在他們想像的一種屬靈屬世二元戰爭的觀念中,將反同性戀變成他們與世俗戰爭的替代符號。說這是替代符號,因為他以此替代了真正的屬靈戰爭──基督徒處於廿一世紀歐美日政治經濟霸權的科技經濟社會中,如何面對貧富懸殊,如何面對驕奢淫逸的資本主義消費模式,如何喚醒教會中的中產信徒,去離開他們的安樂窩服侍窮人,如何抗拒歐美日集團為了資源掠奪與霸佔所進行的反恐戰爭論述與侵略戰爭,如何面對政治壓迫,如何學習與國內同胞站在一起反對官僚的迫害,如何學習與世界到處被世貿及跨國集團壓迫、剝削的人民站在一起?這一切上帝通過世上苦難與醉生夢死人群對我們的呼召,這些「基督徒」思想家一味視而不見,這就是福音書記載主耶穌批評法利賽人那種「駱駝倒吞進去、濛蟲倒濾出來」的情況。從這一點上看,這些所謂領袖之反同性戀,一如美國霸權之反恐,其實都是一種經不起上帝在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啟示及救贖精神光照的霸權論述!而正如反恐行動,出在一個屬靈上完全虛偽和失敗的美國總統布殊身上、反同性戀行動的基督教領袖,也是以此來掩蓋其在一切真正需要付出代價的屬靈戰爭中的失敗與退縮!

  「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就不能進天國。」

  求主憐憫我們這些沒用的基督徒!

註:

1 所以天主教會雖也反同性戀,卻較細緻地區分反同性戀行為,而仍舊接納同性戀者參與彌撒,也不開除帶同性戀傾向的神職人員,更不會小題「勁」做地大張旗鼓搞反同性戀運動,並將之與教會的普世使命拉上關係。當然,新教宗的近期政策,卻令人憂慮。參Andrew Sullivan, "The Vatican's New Stereotype," in Time, Dec. 12, 2005, p.64.
2 龔立人 :〈宗教製造矛盾還是和諧〉 明報 2006-03-09論壇 B12。
3 戴耀廷〈 宗教仇恨褻瀆 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明報 2006-02-28 論壇 A28。
4 刑事性的性傾向,如XYY型基因,及另一些後天造成的、有性暴力傾向的人。但這些人也有平等權利──那就是:在他犯下性罪行前,我們不得在社會生活各方面歧視他。刑事性性傾向的人若犯下了性罪行,會關進精神病院,或按其人本身心理受創的程度而酌情減刑,這某程度會按是否先天或後天來處理。但非刑事性的性傾向,也可以按是否先天或後天來處理嗎?為何今天福音派的做法,總預設立場,無論如何都否認同性戀是先天的?這會對法律看待他們造成分別嗎?沒有!因為已定為非刑事性。要注意,同性戀可否被定為非刑事性,也如基督徒神學討論罪觀一樣:罪是指蓄意造成別人受傷害,或逃避個人應盡的責任而令別人受傷害,這也是干犯上帝誡命的實質性含義。一種性傾向,若無本質上觸犯此兩點(不如強暴別人的性傾向),便應定為非刑事性,得到公眾接納或容忍。從這原則看,要非刑事化性虐待,比非刑事化同性戀更難。從人權法理來講,若世上只有一個同性戀者,不論是先天或後天,我們也可以因他而訂立同性戀為社會必須接納的,非刑事性的性傾向,而其他非先天同性戀的人士,也可因而自由實踐同性戀,而不受歧視,一如《霸王別姬》中的主角一樣。

罪人的教會?- 一個同志信徒的思考

罪人的教會?--一個同志信徒的思考
週五, 2005-05-27 00:34 — 陳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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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do you hate us so much?




I am so heartbroken hearing that my pastor is telling people from my church that gays are evil and the law can never be passed. Most of my church members are elderly people who know nothing about gays or lesbians. And my pastor has never encounted any gay persons….And there're other gays from my church, who are now bleeding so silently in their heart."





一個網上基督徒討論版上的留言


1.

作為一個同志信徒,讀到這篇一字一淚的回應,心中同樣的是滴著血。同志和信徒這兩個表面矛盾的身份同時成為我生命的核心,無可避免地在我成長和身份建立的過程中,帶來無數的衝擊和思考。這篇不太嚴謹的文章算是我總結思考的一點嘗試。寫得不好。只希望拋磚引玉。


我是一個自由派基督徒,相信聖經是文化時代的產物,在作為信仰的指導是有必要進行再詮釋,而聖經中對同性戀的經文是不合理的。這個說法看似激進,但其實這種對聖經經文的揚棄和再詮釋,教會在過去二千年一直都有做。就如相信現在再沒有教會會遵守「女人要沉靜、一味的順服、不許女性講道」的性別歧視教導。


同性愛是不是罪,是一個神學、釋經的問題,在此不作詳細討論。我希望指出的是即使是一個相信同性愛是罪的基督徒亦應跳出僵化的敵我二元想像,以一個更廣闊的態度關愛同志和回應同志平權運動。早前,史偉文君已從教會和社會的關係中討論這個問題。這次,我想從神學的角度討論一條問題:教會如何關愛一個罪人的群體?


2. 二元的同志論述


同志信徒在教會中經歷的不單是對同性戀行為的道德判斷,而是從根本上的對同性戀者人格的排斥和距絕。社會對同性戀的恐懼,遇上福音派的道德觀,就變成一個龐大的壓迫機器。同志是天大的罪,同志信徒是不潔的,對他們最適切的回應就是逐出教會。種種可怕不科學的論述就不斷毫無批判地生產。例如,在性文化學會的教材套中,反對同志結緍的其中一個理由是「同志喜歡濫交,忠貞的關係並非大部分同志的理想」!而同志就是精神病患者、性濫交者。同志被他者化、魔化,從而建構成一個簡單的刻板印象。大抵對教會而言,同志=gay right activist=性開放者=「強姦犯、人獸交者、雜交者」=愛滋病者=變態=衝擊社會道德倫常的無恥之徒=敵擋教會真道的人。


在教會的反同志運動中,同志的生存困境被簡單地磨平成為一個「刻不容緩」(明光社語)的道德問題。同志面對的掛斥和歧視、同志成長時的身份危機(identity crisis)、同志信徒的自我質疑、自我懲罰都被簡單地勾銷。


就這樣教會就建立了一個兩面的刻板形象,一方面是剛硬,墮落、敵擋基督的同志,另一方面的是聖潔的族類、屬神的子民。教會通過他者化同志,從而建構自己的神聖形象,亦合理化自己的反同志運動。在這種二元的思考模式下,發動聖戰、維護「社會道德」可以說是愛神的基督徒的不二行動。


3.教會與異見──凡不是我的朋友,就是我的敵人


這樣教會對支持平權運動的基督徒的排斥就不難理解。一位不無名望的牧師指不簽一人一信的,就要下地獄。傾向自由派的前線組織,如基督徒學會、基督徒學生運動,就被指責為「不信派」,而他們提出的對聖經詮釋和平權觀點,就簡單地被勾銷。我的一位在播道會聚會的朋友,因沒簽反立法聲明,就被教會特別「關心」,慨嘆在教會中越來越難生存。在自由版上,一位牧師表示在教會的無形壓力下,不得不違背自己的信仰良心,簽下反立法聲明。


4. 重尋恩典


教會這種對同志和異議者的排拒和壓迫,跟耶穌的福音是完全的違背的。耶穌在地上展現上帝對人的完全接納和憐憫。跟隨耶穌身旁的,不是社會的上的達官貴人,不是衛道之士,而是被社會掛斥指責的人。他身手觸摸有皮膚病的人,他與妓女同桌食飯,他與稅吏成為朋友。這些滿身罪惡、被社會排斥的人,在耶穌身上找到真正的憐憫和無條件的關懷,找到希望和改過遷善的動力。而反而道德無可指責的宗教領袖卻最討厭耶穌,指斥其破壞聖經律法,破壞社會道德。今天的基督徒卻以耶穌的名,排拒被社會的掛斥的人,指他們破壞社會道德。這是何等諷刺!


當年,耶穌的團體是一個罪人的團體,今天的教會卻再也容不下同志。這是教會需要去反醒悔改的!


很多時,教會都說愛罪人,恨惡罪。這是一個很漂亮的說法。在教會的實際執行中,這句說話往往是變作合理法教會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和壓迫的論述,以及動員反同志運動的口號,而不是要求教會全面地去關顧同志的要求。福音派作家楊腓力(Philip Yancey,立場絕對正統)就批評到教會不明白福音的真義,沒有真箇關懷接納被社會定罪的人(如妓女、同志): “After all these interviews (with gay christians), I began to understand that EVERY GAY PERSON HAS HEARD THE MESSAGE OF JUDGEMENT OF JUDEMENT FROM THE CHURCH--AGIAN AND AGAIN, NOTHING BUT JUDGEMENT."


審判的說話不需要教會多說,因為同志已經聽過很多,已經經歷過很多歧視。或許你們真的不知道,沒一個同志是真心願意成為一個同志,在成長過程中,是面對著無數的自我審判和自我懲罰。不用教會審判,因為同志都在審判自己!


教會真正要做的是傳接納的福音。真正叫那稅吏、淫婦悔改的,不是法利賽人的批判/「捍衛真理」,而是耶穌的無條件接納和關愛。教會要做的,不是審判,而是要傳恩典的福音!


5. 不是同志,是弟兄


福音是對上帝愛的確認。人,不是可怒之子,是上帝關愛的子女。


關顧同志的第一步是打破教會的二元論述。同志不是敵人,不是剛硬,敵擋基督的人,而是一個受傷的群體,一個跟基督徒一樣同有一樣人性的人。只有在這樣的體認下,教會才可以談關愛,談教導勸戒。


在此,我們需要思考一段廣被引用的經文,約翰福音第八章。


猶太人的教師同牧師帶著一個通姦時被捉的女人來,迫她站在人群中,現後問耶穌是否該照舊約聖經的法律,將這個女人用石頭打死。耶穌原不理會他們,在他們多次追問後,他說「你們若沒有罪的,就拿起石頭來,打死這婦人吧」。聖經記載就這樣,這些人就一個一個的悄悄溜走了,只剩下耶穌和那女人。耶穌站起來對她說:「那些人都到哪裏去了?沒有人定你的罪嗎?」那女人在驚愕中回答說:「沒有,老師。」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回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這個精彩的故事展現了耶穌的一個超越時代的銳見,就是在上帝眼中持守律法、道德無可指責的宗教領袖,跟淫婦是沒有兩樣的,都是罪人。沒人可以說自己是乾淨的,也沒有人能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指責其它人。能作道德指責的,只有上帝。而人,作為一個有罪的生命,不論是宗教領袖、是淫婦、是同志、是異性戀者,在上帝的眼中,同樣都是罪人,同樣都是蒙憐憫的。「我們是同屬一個人類的大家庭,都是同一個神的孩子;我們都受神的愛顧,祂看待我們如同兒女一樣。」


在上帝的眼中,並沒有同性戀者這個category。有的只是一個又一個的罪人,在不同的罪上掙扎。不論是淫婦、是宗教領袖、是同志、是異性戀者,我們都分享同樣的人性,有同樣對美善的追求,與同樣下墮的傾向。我們都是同樣的人。


盧雲,一個深受基督徒尊敬的神父(很多評論家相信他本人也是一個同性戀者)這樣寫道:


「跨越一切障礙,我們仍屬同一個身體,都是從同一塵土所造成、受制相同的規律、也注定要面對同一的結局。當你懷著這份憐恤時,你便能說:在受壓逼者的面容上,我認出自己的臉孔;在受壓逼的雙手前我認出自己的雙手──那隻散發出無力和無助呼聲的手。他的身軀就是我的身軀,他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他的笑容就是我的笑容。在我裏面沒有甚麼是他會感到陌生的,在他裏面也沒有甚麼是我會無法辨認的。在我心坎裏,我曉得他渴望得到關懷及愛護;在我的肺腑中,我能感覺到他份殘暴。」


回到起初我初用的約翰福音八章,耶穌為什麼不定這婦人的罪?這婦人有什麼值得憐恤?我相信是因耶穌除了看到她的淫行外,還看到她的人性。看到她在罪中的掙扎,看到她也想行善,但「想作的倒不去作,不想作的倒去作」。跟其它罪人一樣,想向善但不能,被罪壓迫無力。教會能否打破性傾向的差異,體認到大家有同樣的人性?教會能否體認到同志對關懷、尊重及親密關係的渴求?又能否體認到我們也跟同志一樣是陷在罪中的人?


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批評正正是從這個角度出發。法利賽人從一個高高在上的心態定其它人的罪,而沒有體認到他們在罪中的掙扎、向善的心以至他們自身的罪。耶穌從來沒有拒絕過妓女、痳瘋病人,但卻不能忍受假冒偽善、自以為是的宗教人士。最為耶穌討厭的罪不是賣國,不是奸淫,甚至不是賣主,而是假冒偽善、自以為是。耶穌說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人論斷。你什麼只看到別人眼中的刺,而看不到自己的樑木?


福音偉大的地方是上帝降卑成人,體驗人所面對的種種試煉、掙扎和苦難。上帝沒有採一個高高在上的態度批判世人,而是深深認同人的軟弱。同樣的,對同志的關愛亦必須是先願意走入同志的世界,了解他們的生存困境和掙扎。


只有在(對自身是罪人的)體認和(對同陷罪中的兄弟)的憐恤中,我們才可以放下自以為義的心態同簡單二元劃分的心態,以一個憐恤的心教導和勸勉,與同志一同呼吸,一同掙扎,一同仰望聖恩。一種人和人之間的關顧,一種對弟兄的坦誠勸勉。


6. 被罪者的福音


耶穌走遍各城名鄉,在會堂裏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疾病。耶穌在這許多人中,看到甚麼?以致他心中充滿憐憫?根據馬太記述,耶穌看見的,是「困苦流離的人,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在耶穌眼中,這些人是被罪惡勢力所壓制的。


淫婦不單是一個罪人,同樣她亦是一個被罪者。她被剝去人性的尊嚴,被利用作為宗教人士打擊耶穌的工具。同志不單是一個罪人,同樣亦是一個被罪者。是一個被社會排斥歧視的人。 在傳統神學中,同性戀是罪,同樣對不同性取向的歧視和排斥亦同樣是罪。



福音不單是叫人回轉認罪的信息,更是對受壓迫者的支持以至社會公義的宣告。在回應同志前,教會要做的是悔改,承認自己對同志的壓迫和排斥,尋求和同志的復和!


福音亦同樣要求基督徒與同志(不論對同志的道德判斷)站在一起,挑戰不公義的制度,諦造一個公義平等的社會。


7. 我有一個夢


Let us not wallow in the valley of despair, I say to you today, my friends.


And so even though we face the difficulties of today and tomorrow, I still have a dream. It is a dream deeply rooted in the gospel.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e Church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in the Church, gays, lesbians and straight will be able to sit down together at the table of brotherhood.


I have a dream that we will one day worship in a church where we will not be judged by our sexual orientation but by the content of our character.


I have a dream today!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every valley shall be exalted, and every hill and mountain shall be made low, the rough places will be made plain, and the crooked places will be made straight; "and the glory of the Lord shall be revealed and all flesh shall see it together."²


This is our hope, and this is the faith that I go back to the church with.


With this faith, we will be able to hew out of the mountain of despair a stone of hope. With this faith, we will be able to transform the jangling discords of our church into a beautiful symphony of brotherhood. With this faith, we will be able to work together, to pray together, to struggle together, to stand up for freedom together, knowing that we will be free one day.

2012年5月26日

雜記

當我輕輕離開時
突然發現,
消逝的風
大量的出現在夏之中

但每當我停下腳步時
去追尋風的源頭時
風卻又平息了

2012年5月23日

雜記

梭羅說:「如果有個人沒有跟同伴們齊步並進,那是因為他聽到不一樣的鼓聲。」

2012年5月20日

五月二十一日,你會想起誰?

不曉得有沒有人知道五月二十一日是什麼日子?
不曉得有沒有人記得揹著十字架的女牧師 --楊雅惠牧師
1963年10月16日生,
2008年5月21日過世。

她從美國回來之後,回到台灣,投入同志團契與教會的工作。
在長青世界bbs(當時焚而不燬bbs,後改為長青世界bbs,前幾年伺服器有問題,目前已無法連上)
提到她不認為同志愛在神學上是錯誤

1995年11月創立約拿單團契
1996年創立同光教會

以非同志的女牧師身分,帶領一群同志基督徒,我覺得是了不起的,
更甚至因為如此,讓許多教會的人士質疑,因此用各種理由拒絕她,
一個滿有才華與見識的牧師,卻沒有一個讓她可以安身立命之處。


「歷經因為身為女牧師而比較不為一般教會所接受,再加上曾經為同志工作過,更成為教會不願意聘我的理由,又因為我走靈恩,也使傳統教會無法接納我,使我在尋找教會的歷程中難上加難。」摘自【背著十字架的女牧師】,楊雅惠著,自序。
「教會拒絕我的原因有幾項:1.我做過同志工作。2.我是女性。3.我是單身。4.我走靈恩。5.我身體不好。」摘自【背著十字架的女牧師】,楊雅惠著,p.448。


http://blog.roodo.com/karlatheo/archives/6093243.html
http://www.atj.org.tw/newscon1.asp?number=5753
http://tcc-pastor.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06.html
http://blog.yam.com/faithsexcity/article/15417954
http://mypaper.pchome.com.tw/rainbowme/post/1307819829
http://www.tccma.org/google/theology/theology035.html
http://enews.url.com.tw/enews/11350
http://a-tgirl.blogspot.com/2008/06/blog-post_30.html
http://www.atj.org.tw/newscon1.asp?number=5753

2012年5月19日

雜記

沒有命運,沒有偶然的事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Fortune or Chance

人一睜開眼就能看見上帝在大自然的啟示
When Man Opens His Eyes, He Cannot But See God’s Revelation in
Creation.

我們了解的有限
The Limits of Our Understanding

轉載- Hiro家屬發佈的訊息

(以下轉載 Hiro家屬發佈的訊息)
各位親愛的朋友
我們摯愛的敬弘(Hiro),於2012年4月23日離開了我們​,出發前往一段全新的旅程...
一群熱愛敬弘的老友們,決定為他舉辦一場特別的追思會,不僅是為​了懷念與回顧他令人難忘的精彩人生,更是為了獻上我們對他最深刻​、也最真心的永恆祝福!

【時間】2012年5月27日(日) 下午02:30~04:30
【地點】市長官邸藝文沙龍(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6號)
敬邀各位撥冗參加,敬祝各位 平安 順心
★為妥善安排追思會,敬請欲出席者務必回覆您的姓名與聯絡方式(​eMail、手機)至wemisshiro@gmail.com​,以利出席人數之統計。



http://www.legoworks.com.tw/hiro/EDM01.html

2012年5月17日

影片:我不想獨自回家




來自巴西的短片《我不想獨自回家》敘述盲人里歐在放學後,習慣與好友珍相伴走回家,但在轉學生蓋布歐的加入後,一切起了微妙變化。青春的小情小愛,在導演Daniel Ribeiro的鏡頭下,顯得如此甜蜜又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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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首先我覺得滿有意思的,里歐是怎麼知道自己喜歡男生?
我試著回想以前的往事,或許就是會知道,
只是對於盲胞,我只能猜測
或許少了視覺的刺激,或許反而更深入的了解對方的內在


其次對於女生的錯愛,我個人是覺得滿好玩的,
回想到之前遇到一位朋友,已經淡化處理,
(淡化處理對某些人使用,感覺還滿有效果,或許她們也看過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
只是對她而言似乎沒什麼用,後來向她出櫃了,原以為會破壞情誼但顯然她滿釋懷的,至今還有聯絡,其實也是一件美好的事
也在此祝福她和她的男朋友永遠幸福快樂。

國際反恐同日

每年5月17日是國際反恐同日

你可以學習世界各地的許多人在國際反恐同日時,亮出彩虹色。比如:佩戴彩虹飾品,把電腦桌面、SKYPE、MSN等頭像改成彩虹圖片,打彩虹傘逛街,張貼海報,把帶有彩虹色或是國際不再恐同日標記的小貼紙貼在門窗上,筆記本上,筆上,辦公桌上,相框上等等。

可以到 http://www.picbadges.com/​1672345 製作facebook的大頭貼

提醒你,出櫃前一定要做好充分準備。

如果您是支持同志的友好人士:亮出彩虹有關的顏色,在國際反恐同日向身邊的同志朋友表達自己對他們的理解和接納,如給他們寫一封郵件,發一通短信等等



五月十七日,國際反恐同日,我們在這裡,我們是同志。
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冊中除名,國際同性戀組織「國際男女同志協會(International Lesbian and Gay Association,ILGA)」希望藉由5月17日,這個饒富紀念意義的日子,喚醒世人關注同性戀恐懼症(「恐同症」Homophobia),並呼籲世界各國均在此日舉行相關活動。
1960年首次出現「恐同症」,1972年George Weinberg於《社會與健康的同性戀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一書中定義「恐同症」為「畏懼跟同性戀沾上關係」。Mark Freeman隨後補充是「對於同性戀者極度畏懼與憤怒的反應」。Byrne Fone於1978年進一步解釋為:「害怕對同性產生愛意,因而也憎恨這些對同性產生愛意的人。」

同性戀是非法行為
阿爾及利亞、塞內加爾、喀麥隆、衣索比亞、黎巴嫩、約旦、亞美尼亞、科威特、波多黎各、尼加拉瓜、波士尼亞
10年徒刑
尼日利亞、利比亞、敘利亞、印度、馬來西亞、古巴、牙買加
終身監禁
南美洲的蓋亞那及非洲的烏干達
死刑
阿富汗、伊朗、沙地亞拉伯
資料來源:

http://gsrat.net/events/events_content.php?et_id=26


陰陽人事件簿──5/17「國際反恐同日」(一)

張金權 


「同志」不是同性戀的專用代名詞,還包含雙性戀、「不男不女」、友善的異性戀等。(可詳參台大社會科學院院訊12期,頁41以下。全本PDF下載網址為:http://www.coss.ntu.edu.tw/chinese/newsletter/newsletter08.pdf)而所謂「恐同」,便是恐懼、歧視、排拒、賤斥同性戀、雙性戀、「不男不女」、友善異性戀。 


日前去景美國中的「文山社區大學」參加一個課程講座,其中一位主講人是「國際陰陽人組織/ Oh! I am Intersex! (OII)」中文版網站的創辦人丘愛芝老師,目前在高雄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就讀博士班。 


作為半個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者,我對所謂「陰陽人」這個族群卻是陌生的,甚至第一次接觸這個名詞還有負面的感覺。丘愛芝從小的官方性別是女性,但長大之後卻沒有發育胸部,也沒有月經,甚至漸漸長成一個類似男生的模樣,穿起女生的衣服來居然像是男扮女裝,此時父母才告訴他,原本他小時候同時有著兩種性器官(但皆不完整),六歲的時候進行「性別指定手術」,看看哪一套器官比較完整,以多取勝,最後醫師決定留下了女性的部份。 


雖然已經做了手術,摘除雄性器官的特徵,但為什麼他長大還是長得「雌雄難分」?原因不在性腺,而在性染色體,一般女生是XX,男生是XY,丘愛芝則是「XXY」。其實,每個人身體裡的雌/雄激素比例與濃度均不一,所以有的女生長得很陽剛,有的男生長得很陰柔。甚至更激進一點來問,一個人的外貌如何剛柔,一定要透過生理學的荷爾蒙/激素觀點來正當化嗎?他竟不可自主決定想要表現剛、表現柔,或者剛柔並濟嗎? 


愛芝說:「我就是我,我的性別狀態就是這樣,不想被『性別指定』。」在男女二元分化的性別體制裡,應該要看見並容許介於「兩性」之間的光譜地帶(也就是說每個陰陽人的性別狀態是不一樣的),讓人可以擺脫兩性框架的束縛,自由自在的存活。 


其實話都是隨人講,「剛柔並濟」是好話,「不男不女」、「陰陽怪氣」就成了壞話。實則,陰陽人也好,其他一般人也好,都有權選擇不想被強迫歸類為男生或女生的「不男不女」權利。或許陰陽人有著生理學的荷爾蒙與性染色體作為理據,非常正當有理,但這並不是必要條件,一個人的外貌與表現如何剛柔,不需要透過生理學的荷爾蒙/激素觀點才可以正當化,心理的因素影響一個人的外顯行為也至其重要,心理驅力/欲望/慾望/想要,都足以這麼做。 


我剛剛提到,第一次接觸有人自稱是「陰陽人」,便疑惑他怎會把一種污名貼在身上?就好比我跟他人介紹自己是「娘娘腔」一樣。這些詞的背後,在現今的用語習慣上都還存在負面價值判斷的意涵,愛芝強調「陰陽人」不是「壞人」、「畸形兒」、「怪胎」,這就是他特有的性別狀態,有什麼好不敢用這個詞?使用「雙性人」感覺也怪怪的啊,好像「兩顆杏仁」一樣。他的目標就是要讓「陰陽人」這個詞逐漸的被理解看見,多了理解才少了誤解,污名才有機會昭雪。「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網址是http://oii.tw/。 

↓圖:女生可以長這樣(台灣女歌手張芸京,作者提供) 
 

↓男生也可以是這樣(韓國男演員李準基,作者提供) 
 

↓圖:或者兩個男生也可以這樣(撲朔迷離的絕世美男~澳洲男模Andrej Pejic和他的亞洲朋友,作者提供) 
 

另可參考以下網址:蘇福男(2011/04/27) 〈陰陽人博士生走出陰霾 丘愛芝做自己〉,《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27/today-life7.htm(2011/05/10) 


歧視同志的良民還是幫凶?──5/17「國際反恐同日」(二)

張金權 


今年九月即將在中小學實施的同志教育課程綱要,近來正引發社會輿論的激辯,有人擔心會混淆學生的性別意識。 


如果學校與教育部的立場就是要跟學生說:「你是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不確定、跨性別都沒關係,老師支持你,大家都支持你,沒有人可以說你不對。」那學生為什麼要怕「混淆」?如果社會對於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不確定、跨性別是平等對待沒有歧視的,那為什麼要怕「混淆」?如果穿紅、橙、黃、綠、藍、紫、粉紅、白色、黑色的衣服都是沒問題的,那為什麼要指摘沒穿黑色白色的人就是「混淆」? 


他們還擔心中小學同志教育會讓大家都變得不男不女,然後不與異性性交,生不出小孩,人類會絕種...云云。北韓共產黨都沒這麼厲害我告訴你!本地反同、恐同、恐性的勢力來自某些基督教會的煽動。基督信仰之所以獨特,耶穌之所以跟其他的神不一樣,因為祂道成肉身替罪惡的世人死在十字架上,用流下的寶血洗淨世人的罪。同樣地,性別多元作為一種信仰,主張性別友善,因為背後也已經有著難以計數的生命,因著恐同的惡行而死,並期待他們流下的鮮血能夠洗淨社會的恐同。 


當我們在討論「社會歧視同志」,或者「台灣是一個恐同指數很高的地方」的時候,並不是在指涉任何一個單獨個人的行為,任何人若急著回答「我沒有歧視同志啊」,那是對不上話的,甚至也不知道這個社會(體制、文化)是怎樣歧視同志的。 


社會不是單純個人的集合體,而是政治、文化、經濟、法律等等因素共同交互作用的圖像呈現,縱然單獨個人沒有歧視,背後的政治、文化、法律都還是充滿結構性的壓迫。如果每個人都說「我沒有歧視同志啊」,但在「對人選舉」與「對事票決」上,卻連在最表面的層次都沒有辦法呈現出整體性別友善的議會、政府以及法院,這不是很矛盾嗎?你沒有歧視同志,但你的議會、你的政府、你的法院、你的鄰人,大多數與大多時候都還在歧視同志。 


你覺得現在社會很開放嗎?那麼出櫃應該要跟吃飯呼吸一樣不需要勇氣。多數時候,人民只是習慣在一整套制度下,照著體制規範去行動的「良民」,然而當這個體制是性別壓迫、歧視同志的時候,這些良民就只是幫凶而已了。 



歧視同志的言論自由?──5/17「國際反恐同日」(三)

張金權 


歧視同志的言行,還是不知不覺地在某些人的日常生活中流瀉出來。 


台北的西門紅樓是同志聚集中心,遠近馳名,但對某些人來說彷彿就是一個禁區。今天跟一對男女逛西門,討論到要去哪裡坐坐,女的說:「哪裡都好,但不要紅樓」。我問:「為什麼?」。她接著說:「因為我老公是異性戀男人啊,他對gay過敏。」男的似乎是怕我生氣,緩頰道:「我對香水過敏啦…」 


這種場景有點類似提議去中和華興街好不好,結果得到「我對東南亞人過敏」的回應;提議去客家桐花季好不好,結果得到「我對客家人過敏」的回應;提議去茂林溫泉好不好,結果得到「我對原住民過敏」的回應。每個人當然都可以擁有自己的好惡、喜歡接近什麼或不喜歡接近什麼的自由與權利。但是,當這樣的厭惡形諸於言語或文字表達而外,對個人或族群造成傷害,就不能不討論這種言論的正當性何在。 


很多人以為民主社會就是有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所以怎麼講都很自由。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原則上具有「針對國家性」,拿來對付一般人是搞錯對象了。就算援引憲法學上的「第三人效力理論」,也必須通過一連串論證以及利益衡量的審查。平等權最根深的意義是沒有任何人受到壓迫。因此,當言論是壓迫人的,那便具有平等權的疑義。美國女性主義法學者MacKinnon認為,忽略平等權的言論自由,只是優勢者、有權者的言論自由。 


德國廣播公司「德國之聲」的歐洲新聞雜誌節目(European Journal, Deutsche Welle),曾採訪瑞典男性礦工,有關這個傳統上很陽剛的鋼鐵工業開始有女性礦工加入的看法:“In Sweden, it’s taboo to criticise gender equality, which maybe why some prefer to leave the table, instead of talk to us about it.”這類歐盟會員國的反歧視法,清楚呈現了所謂「言論自由」的界限。因為他們同時在乎平等權,同時在乎人不應受到壓迫,而非一味追求愚昧的「美國式言論自由」。美國之所以放任亂七八糟的壓迫言論充斥市場無法可管,是因為憲法第一修正案「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這則不得立法限制言論自由的緊箍咒所造成的先天缺陷,這種缺陷立法哪裡值得拿來說嘴? 


某朋友曾當面對我說:「你們gay都有一種香水味,一般男生都沒有那種,你也有!」然後我就轉頭問旁邊的異性戀男生:「我用的是XX-Black或XX-One,很多男生也用這個對不對?」他說:「對啊,我也用這款。」如此不就很奇怪嗎?明明就是同一款香水,為什麼知道我是gay所以就對我香水過敏,在其他男生的身上就沒事?到底是對香水過敏,還是對gay過敏?這種不高明的歧視言論,不攻自破。 


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就是要與各種類型的人──新移民、原住民、老人、窮人、女人、漢人、洋人、客家人、閩南人、非異性戀的人、不男不女的人、病人、身心障礙者──和諧共享當下的這個時間與空間。本地社會距離這個理想還很遙遠。 



(●作者張金權,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教育小組與跨性別工作團成員,台大法學碩士。)



資料來源: http://rumor.nownews.com/2011/05/17/142-27128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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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文風‧反歧視,從你我做起!――寫於5月17日國際不再恐同日
2012-05-17 07:41

5月17日是國際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IDAHO)。世界衛生組織在1990年的這一天,正式將同性戀從精神疾患的名單剔除。2006年開始,全球有50多個國家的人權組織在當天舉辦各種活動,以教育世人對同性戀的認知,並喚醒大眾關注社會歧視同性戀的現像,以打造一個愛心、公義與平等的社會。

“恐同”(homophobia)是恐懼同性戀的簡稱。因為對同性戀的無知與偏見,不少人對同性戀有一種莫名的恐懼,以為邪惡與變態,將之視為人類文明的威脅,繼而敵視、輕蔑、排斥同性戀者。雖然世人對同性戀的認識逐漸提高,但還是有一些國家還是以為同性戀邪惡,並判處同性戀者死刑,在我國甚至還有部長說同性戀違憲,徹底表現其對同性戀與憲法的無知。

目前反對同性戀最凶的是中東一些由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者統治與非洲一些由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者主導的國家。美國雖是先進大國,強調民主與人權,但因為他是西方眾先進國中最迷信宗教的國家,反同性戀與支持同性戀的力量,勢均力敵。但由於知識普及化,反同性戀的力量在美國日漸衰退,結果反同運動向外出口,強調同性戀者可以改變也應該改變的“前同志運動”(ex-gaymovement)在落後的非洲與亞洲國家找到市場。

美國心理學家史必瑟(Robert Spitzer)的研究論文被基督教原教主義者利用以佐證同性戀是可以改變的,他多次澄清這非他論文主旨,但迷信宗教的信徒不管,繼續誤用以誤導社會。今年4月,史必瑟公開承認自己的那篇論文充滿問題,所以才會被人利用,公開自我批判,並向同性戀者道歉。這起事件在美國學術界算是大事,但我恐怕許多第三世界國反同性戀的宗教團體一或是不知此事,二或是完全不管,還是繼續其反同性戀立場。當他們訴諸科學的立場原來是不科學時,他們還堅持有關立場,這不過說明他們當初只是以科學為幌子,真正反的立場無關科學,甚至反科學,純粹源於對宗教的迷信,是完全沒有事實佐證的偏見與歧視!

國際不再恐同日是為捍衛眾生平生,是為追求社會公義,沒有人應對一個不由他自己選擇,也沒有傷害他人的身份,而遭受輕蔑、歧視、與打壓。人類本是命運共同體,打壓與輕視別人,其實遲早傷害自己。我在紐約認識不少移民美國的馬來西亞同性戀者,他們都是專業人士,但由於不能忍受我國的恐同文化,結果移民美國。因為無知與偏見,我們把這些人才白白地送給美國,這是誰的損失?

面對社會不公現象,無論是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性取向歧視,我們不能袖手旁觀。我國有太多人習慣於冷眼旁觀,結果我們的沈默促成歧視者越來越囂張,一些人明目張膽玩弄種族課題,一些人毫不知恥地拿女性開玩笑,一些人則口出狂言,無所不用其極地攻擊同性戀者。反歧視,必須從你我做起,當我們目睹這一切不公不義的現像與言論時,你我又做了甚麼?我們以沉默慫恿,還是站出來表態反歧視?(星洲日報/言路‧作者:歐陽文風‧自由撰稿人)



資料來源: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3942

相聲瓦舍-戰國廁前傳


黃士偉竟然就這樣在大家面前出櫃了。

健身房、溫泉、地瓜,哈,的確是有些人常去或使用的交友工具。

2012年5月16日

鳥兒呢?

早上,出門時突然意外發現,有隻白頭翁在樹上,走過去時,特別看著牠,牠似乎也悠悠哉哉的在樹上看著我,怎麼以前沒發現牠的存在呢?

回來時,就不見其蹤影了,鳥兒大概習慣自由自在,我們只是偶遇,所以離開或許也是自然而然,我想對鳥兒而言,我只是一個平凡的都市人吧

晚上出門去走走路,雨似乎有意來到人世間,突然想起夜鷹,今天沒有啼叫,或許也去避雨了



2012年5月15日

蟲兒飛

黑黑的天空低垂
亮亮的繁星相隨
蟲兒飛 蟲兒飛
你在思念誰

天上的星星流淚
地上的玫瑰枯萎
冷風吹 冷風吹
只要有你陪

蟲兒飛 花兒睡
一雙又一對才美
不怕天黑 只怕心碎
不管累不累 也不管東南西北




一首可愛的小歌

男身

p15
不能不說我有一些小小的期盼。期盼我們能在這樣的距離之中,找到一種對待彼此最好的方法。或者說,最好的決定,因為,愛情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是嗎?

p17
你在信上說:「正如古老的哲學家所說:我們能了解愛情帶來的痛苦,卻不能了解愛本身」

p17
所以,你就這樣原諒了我的任性?或者是,其實你比我更明白,強求只會讓愛受到傷害?我就是怎麼都學不會,才會在夏生的迷宮裏,忘了入口,又找不到出口,迷迷糊糊在生活裏打轉。

p23
我們都有想要追求愛情的欲望,但又在相信自己的時候不夠勇敢。我們都願意用心去發現愛的甜美,卻忽略了每一份甜美都必須付出代價。
縱使,比別人多了許多辛苦。
縱使,你要問,為什麼我們要比別人辛苦?
因為,我們想愛,我們就別無選擇。

p46
也許,只是因為我們在太年輕的時候相遇,所以,還沒學會該如何去面對與珍惜。面對傷害,珍惜愛情。

p51
我以為,我可以勇敢地倚靠愛,於是便義無反顧地信仰了。記得從前,每愛過一回,都以為自己不會輕易再愛了 。可是後來,當我遇見夏生,才知道:愛是沒有規則的。愛,想來的時候來;想走的時候走。我曾經信仰愛,然後發現情情何其現實。

p62
「相愛」,就是愛情能夠抵達的最後一站。

p75
「阿默, 別忘了 ,愛可以克服一切的前提是:你們真的相愛。」我說:「相愛,是兩個人的事,一個人的力量太單薄了。」

(註:友人說,你愛他沒有用,重點是他也要愛你啊,和這段話著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p92
其實我並不懂,何以還那樣強烈地想要去擁有。很多東西,錯過了,遺憾了,反而美。那麼,這樣的執著,意義何在?想到這裏,我不禁微微心驚,不知道是否我對夏生的愛,無法褪去,只是因為無法再擁有所帶來的失落,以及依附著失落而生的悔意,而我,卻自以為是永恆?

p99
「就當作是慶祝我們相愛吧。你想想看,地球上好多人,要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愛,很難的。」

p100~101

當我們漸漸滲進彼此生活的時候,我願意,讓彼此都還有一些區域,是可以一個人的。
所以,我在某些時候,總保持一種禮貌,不願逾越,比如,夏生居住的地方,就是一個例子。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們都願意把更多的自己交給對方的時候,就會去開放那個部分。而當夏生問我,要不要上來坐坐?我彷彿感覺到,又靠近了他一些。我沒說話,只是微微一笑,將機車停好,隨他上樓。

p111
「時間一直往前跑去,所以時間不死;可是人生許多事都一直周而復始,我們總是犯相同的錯誤,喜歡類似的東西,這麼說來,人生其實就像一個不斷循環的圓。乍聽之下好像很複雜,想通了就變得簡單。」

p149
其實,軍事準備主要是為了國防,而國防所要防禦的是外侮與內亂。再往下探究,外侮和內亂的產生,又是由於人們的貪心,不甘於現狀。因為貪心不能得到滿足,便攻擊別人,奪掠所需。倘若,要抵抗攻擊,就必須建立國防,所以,國防要強盛,又得平日儲訓兵力才行。
回到最初,就會發現:這一切全都緣自於人們的貪心。
人心,真是太可怕了。

p164
關鍵。我們都知道,關鍵字是「愛」。

p165
一段段,在生命中依序被播放的,獨奏的愛情。
原來,我早就聽見了。在愛情樂章中,屬於獨奏部分的磅礡與低語。
聽見了,每一回獨奏時,人們的悲傷,甜蜜,無能為力。

p175
很多事情,當初不經意,將來都會後悔的。

p203
我希望他好好的。就算他離開我,我們不再愛了,他仍是這世上最美麗的風景。
但是,很快地,我想起這只是自己一廂情願的癡心


p215
因為愛,我在愛的路上跌倒,爬起,學習,戰戰兢兢。

p215
愛,是一座天平,我們都小心翼翼,衡量著彼此的心,孰重孰輕?

p216
愛情使人深陷,無法離開,又莫可奈何。

p226
先是起起伏伏,小心試探,相遇之前,我們都將自己藏得太深。因此,遇見時有些雀躍,有些擔心,難得陽光燦爛,說什麼也要嬉戲一場。




















2012年5月14日

雜記

就這樣讀完「男身」了

意外收到一則消息,

到底是玫瑰還是小狐狸

我著實不懂,

我只知道

「愛是沒有規則的。愛想來的時候來;想走的時候走。」

引用《男身》 p51

2012年5月12日

男身-推薦序

p6
桂和曾經深愛過的夏生說,他們的愛情是「隱密,但是相通」的,其實,每一顆孤獨的心靈,不都是隱密的嗎?唯有愛的盼望與追尋,讓我們有了同其情的理解,有了相通的靈犀。

而我更喜歡桂和說的「我們現在很幸福啊,不是嗎?」
是的,我在這裡看見幸福無所不能的力量。


2012年5月10日

雜記

今天剛好有機會聽一場專講,所以得知了那一天在附近飛的動物

夜鷹

http://e-info.org.tw/node/67755

一忙就忘了時間XD

話說又有讀書會可加入了,

只是這個讀書會,挑了絕版書,

麻煩啊~要上那找書呢?


2012年5月9日

雜記

早上,看見木棉花的種子隨風飛揚,上個月橘紅燦爛的花朵,

如今變成輕飄飄飛絮的種子,帶著夢想迎向不可知的未來

和夜裡不同的是,沒看見高空飛翔的鳥兒,

只見幾隻嘰嘰喳喳的小麻雀, 活蹦亂跳的打招呼

說到飄絮,不得不提到黑板樹,深秋初冬時,

公園附近散發出一種對我來說不友善的味道

後來才得知是黑板樹的花,

而在這個季節, 黑板樹亦有種子飄絮飛落

只是它的顏色並不像木棉這樣雪白

而是有點髒髒的感覺

但,不曉得為什麼,在台灣卻種了這麼多黑板樹

(經查,黑板樹具有生長快速且無蟲害,所以養護單位照顧容易,而且還是台中的市樹)

四種愛-屬天之愛

p141
沒有恩慈這種屬天之愛的扶持,親情、友情和愛情都無法長保甜美。

p146
去愛,本來就是一件得冒風險的事。愛任何事物,都難保不會有心碎的可能。如果你想保持心平如鏡,那最好的辦法就是別把心交給任何人。

(註:上面是引用聖奧古斯丁的話延伸,因 奧古斯丁提過,他的難過是自找的,誰叫他把心給了上帝以外的事物呢?凡人皆有死。不要把你的快樂奠基在注定會消失的人事物上)

p147
想要能更靠近主,方法不是迴避一切愛所可能加諸我們身上的苦難,而是甘之如飴地去領受它們,並視此為對主的獻祭。

p147
如果心碎是人生無可迴避的事情,又如果為愛心碎是上帝的安排,那就讓我們去領受我們的心碎吧。

(註,p149提到「愛」雅各,「恨」以掃的字句,但是也提到以掃在世上過得比雅各愜意,所以這裡的「恨」只意味他不接受以掃,所以不願意將使命給他,和我們認為的「恨」不太一樣)

p151
你愛上帝多於他們。他們應該在事前就收到警告;當然不是直接的,而是迂迴的,透過千百次談話中的暗示,透過你在千百個小決定上所表現出來的原則。事實上,如果你在老早就已看出雙方不可能達成默契的話,那你根本就不該讓一段婚姻或友誼發生。

p155
屬天的「無所求的愛」卻會愛那些本來不可愛的人,如痲瘋病患、罪犯、敵人、低能兒、驕傲的人或小心眼的人。

p159
要坦然接受別人的恩慈有多難,… … ,假設你在新婚之後沒多久就得了某種頑疾,你變得行動不便、智力遲鈍、性情乖戾、樣子噁心,完全依賴妻子養活;又假設你太太始終無怨無悔地照顧你。你想你能坦然接受你妻子的照顧嗎?

p166
我生命中那些最強而有力的時刻,都是上帝位居我思想中心的時刻

p169「愛主是一件容易的事嗎?」……,「對那些愛主的人來說,容易。」

四種愛-情愛

p109
愛情的標誌,就是願意與愛人共享不幸。

p113
愛者所渴望得到的,是被愛者,而非她所能給予他的快樂。

p116
這個世界最容易令人分心的,莫過於生活中那些現實上的關懷。
我對下一小時的種種雜事思慮及煩心,要比任何種類生理上的慾望(包括肚子餓)更千擾我禱告時的專心。

p116
愛情是會對人的屬靈生活造成干擾,但這種干擾不是起自人對性的牽掛,而是起自人對他所愛者的牽掛。

p135
愛情明明是最短命的一種愛,但它偏偏最喜歡作地久天長的承諾。

2012年5月8日

雜記

晚上,月亮依舊跟昨天一樣圓,

此時到附近走走,依然是美好的時光

突然傳來高空的鳥聲

長聲的叫著唧~ 唧~ 唧~

當年沒加入鳥會實在是錯誤的決定

不過都市中的鳥兒,我想跟鳥會去野調、夜觀的鳥兒又不太一樣了吧

2012年5月7日

四種愛-友愛

C.S.Lewis

p75
友情就像孤獨一樣,會把個人從集體中抽離出來,但它比孤獨還要危險,因為它是兩或三人一組的抽離。你在說「這些人是我朋友」這話的時候,等於是說「那些人不是我的朋友」。

p76
戀人相處的時候是臉對臉的,心思完全為對方所占據;但友人相處的時候卻是肩並肩的,占據他們心思的東西不是彼此,而是一種位於他們前方的共同旨趣。

p81
同伴之誼僅僅是友誼的雛形,但人們卻常常把它誤當成友情。現在人們口中所說的朋友,其實更多時候只配稱為同伴。

p83
一對朋友的目光,總是望向前方的。
這也是為什麼那些一心只把目標放在「交朋友」的人,永遠都不會交到真正的朋友的原因。

p84
本身沒有東西可與別人分享的人,不可能分享到別人什麼;那裡都不打算去的人,也不可能有人願意當他的旅伴。

p88
如果從一開始你的專注就是放在朋友身上而不是放在彼此的共同關懷上,你反而無法愛他或了解他那麼深。想要跟一個戰士、一個詩人、一個哲學家或一個基督徒相知相契;光用愛人的眼神看著他們是無濟於事的,你必須與他們一起戰鬥、一起讀詩、一起辯論或一起禱告。

p91
嫉妒心在攻擊一樣事情的時候,總是會找它最脆弱的部份下手,所以,嫉妒者的批評,也總是最接近於事實。

p105
 人,愉悅你的創造者,時時保持歡笑,不要用你的歡笑,去換世間一個紅櫻桃。


練習二:事物的重要順序

追求個人成長與療癒
贏得同業的敬重
追尋精神性靈的平衡
提升自我競爭力
維持身體健康
對社會做出貢獻
把事業推向新階段
保持對人的開放溝通
追求金錢上的安全感
維繫人際關係

嗯,要按照重要順序排列,上面是書上的順序
這個翻譯怎麼覺得……

2012年5月3日

練習一:各種價值觀

挑出目前最在乎的五個核心價值

成就
情感
外貌
別人的贊同
藝術
權威

職涯發展/就職
社群
創造力
環境
專長
名氣
家人
個人自由
政治自由
心理健康
生理健康
家庭
誠實
正直
學習
休閒

忠誠
意義
金錢
開放
愛國情操
享樂
人氣
權力
隱私
外界肯定
感情關係
宗教信仰
名望
尊敬
冒險
安全感
被社會接受
交際往還
孤獨
性靈成長
地位
勝利
智慧
慷慨

雜記

居住時間的長短,不代表了解文化的深度

2012年5月2日

多說多錯?

明智的人開口引發智慧;
愚昧人發言都是廢話。

以前,有個同事曾告訴過我
有些事是可以做,但是說出來的感覺,就會覺得怪怪的

這樣子好像有點抽象
我就舉個簡單例子來談,具體一點應該比較容易理解

例如說:有一次,在玩撲克牌,
有些人不是拿到牌都會說牌好差哦,
你們的牌是不是很好,
這時呢,如果真的回答了不錯,或是很好
好像對事實於事無補

當然在生活中還有許多事也是如此。

更何況有些事別人也不會想要知道你是怎麼樣的
只是呢,我的智慧,似乎沒有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有相同的成長
不過一點一滴的進步,今天總是比昨天更好一點點,這樣就夠了

雨水

下午,到郵局寄信,

出門時沒有下雨,

要寄信時,上面貼的郵票不夠,剛好差5元

只是今天出門時,完全沒有帶錢

所以不得不先回家一趟,再到郵局去

只是這樣一來回,當我離開郵局時

雨水就開始從天而降



雨水,並非不好,如果在夜中

透過公園旁的路燈照下

一絲絲的線條

落在小水坑中

產生出一圈圈的漣漪

只是我可愛的小藍傘

就在這幾天當離家出走了

或許到新主人手中了

所以在踏出郵局時

倒沒有前幾天的雅興

只得快快奔跑

雨水依舊是雨水,

只是我的狀態改變了

所以處理的態度也跟著變了


2012年5月1日

突然想到小王子

嗯,星期天,有個朋友去聽了一場我也有興趣的座談,原本想去問問他分享些什麼
實際上也行動了,只是剛好他人在外面,所以就說有機會再談,而後,突然想到了
這樣好像不是很公平,於是後來也沒有繼續問下去,或許也是因為忙碌的時光總特別快

Pareto法則(80/20法則)其實是滿有意思的現象,在交友網站也不例外,
在我沒有主動加別人為好友的情況下,竟然也有十來個朋友,
不過常聊天的大概也只有二、三個,今天,在留言當中,發現我有了名字
不在只是個代名詞,如果有看過怪獸電力公司的,應該會記得毛怪替小女孩取名字,
大眼仔責怪他的畫面,當然,我是不曉得對方是否這樣想像,
或許只是我自作多情,搞不好還造成對方的困擾,
倘若如此的話,那可不是我的本意啊
 到底要保持怎麼樣的距離其實對我而言實在是不容易

忘了是國中還是高中時,看了小王子和狐狸的故事
發現建立關係其實是不容易的
我想特別是在網路上的世界,
這種分寸就更難拿捏了
嗯,事實上更困難的一點是,
我似乎沒有辦法如同小王子一樣
每天同一時間去探訪。
嗯,我想或許,我應該定時去看一下小狐狸
留下個足跡應該不會造成他太多困擾吧。



小王子和狐狸

狐狸:「我不能跟你玩,因為我還沒被『馴服』。」

「『馴服』是甚麼意思?」
「『馴服』是甚麼意思?」
「『馴服』是甚麼意思?」

小王子連問了三次。

狐狸:「那是常被忽略的一件事。馴服其實就是『建立關係』」
狐狸:「對我來說,你只不過是個小孩,跟其他成千上萬個小孩沒甚麼兩樣,我不需要你,你也一樣不需要我。我對你而言也只不過是一隻狐狸罷了,就跟成千上萬其它的狐狸一模一樣。但是,假如你馴服了我,我們就彼此互相需要。對我來說,你就是獨一無二的,對你來說,我也將是世界上僅有的……」



「我好像懂了。」小王子說:「有一朵花……我想她曾經馴服了我……」



狐狸:「這是有可能的。在地球上,甚麼樣的事都有可能發生……」
「喔!她不在地球上。」
「妳是說,在另外一顆星球上面?」
「是的。」
「那顆星球上面有獵人嗎?」
「沒有。」
「這倒有意思!雞呢?」
「也沒有。」
「唉,那真是美中不足!」



狐狸:「其實我的生活單調透頂了。我獵捕雞,獵人獵捕我,所有的雞都是一樣的,所有的人也都是一樣,這怎能不讓我覺得厭煩呢。但是,假如你馴服了我,我的生命就會有如被陽光照耀般充滿希望。我會認出你和別人不同的腳步聲,當聽到別人的腳步聲時,我會立刻鑽到地底下,而你的腳步聲就像優美的音樂一樣,總有辦法把我從洞裡吸引出來。再說,看吧!你看見那邊的麥田嗎?我又不吃麵包,麥子對我一點用處也沒有,那些麥田也不吸引我,真悲哀。但是你有一頭金色的頭髮,於是當你馴服了我,再想想!那些金色的小麥都將使我想起你,而我從此也將喜歡聽吹過麥田的風聲了……」

狐狸不說話了,牠看了小王子很久,說:
「請你馴服我吧!」
「我很願意。但是我的時間不太多,我要找朋友,我還有很多的事要去認識。」
「一個人只要認識他馴服的東西就好。」狐狸說:「很多人都不再有時間去認識其他甚麼。他們在商店買現成的東西,但是世上沒有買得到友誼的商店,所以很多人都沒有朋友。假如你想得到一位朋友,那麼就馴服我吧!」
「我該怎麼做呢?」小王子問。
狐狸:「你應該要很有耐心。首先你要坐得離我遠一點,就像那樣,坐在草地上。我就拿眼角餘光看你,你不要說話。語言是誤會的源頭。但是,你可以每天坐近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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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小王子又來了。

狐狸對他說:「你最好每天同一時間來。比方說,假如你下午四點鐘要來,那麼,從三點開始我就會開始有幸福的感覺。時間越接近,我就越覺得幸福。到了四點鐘那一刻,我早已坐立不安了!你會知道我有多快樂!但是如果你沒有準時來,那我就不知道心要懸到甚麼時候……我們應該有個模式才對。」

「甚麼是模式?」小王子問。

狐狸說:「這也是常被人忽略的一件事。也就是說有一天做一件和其他天不同的事,有一個小時做和其他小時不一樣的事。譬如說,我的獵人就有一個模式,每個禮拜四他們都會和村裡的姑娘們去跳舞。於是禮拜四就變成了我的大日子!我可以一路散步到葡萄園。想想看,如果獵人們不按時去跳舞,那每天都變得一樣,那我不就再也沒有假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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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小王子馴服了那隻狐狸。但當分離的時刻接近時,狐狸說:

「阿!我會很想哭的。」
「這都要怪你。」小王子說:「我本來就不希望你難過,偏偏你要我馴服你的。」
「沒錯。」狐狸說
「但是現在你卻想哭。」小王子說。
「沒錯。」狐狸說
「這麼說,整件事你一點好處也沒有得到!」
「誰說的。」狐狸說:「我已牢記金色麥田的顏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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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你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你將知道你自己的那朵玫瑰花,真的是世界上唯一的。到時你再回來跟我說再見,我將告訴你一個祕密作為臨別贈言。」

於是小王子立刻跑去看那些玫瑰花。
他對她們說:「妳們一點也不像我那朵玫瑰花,妳們甚麼也不是,因為沒有人馴服過妳們,而妳們也沒有馴服過任何人。妳們就像我剛認識那隻狐狸時一樣,當時牠只不過就和成千上萬的狐狸一樣。然而現在我們成了朋友,牠對我而言,儼然已是世界上唯一的了。」(那些玫瑰花都顯得十分尷尬。)

他又對她們說:「妳們都很美麗,但是妳們都很空虛,沒有人會為妳們死。當然了,我的玫瑰花,一個平常的路人也許會認為她跟妳們一模一樣。但是她比妳們全體對我重要多了。因為是我為她澆水;因為是我把她放在玻璃罩下的;因為是我給她一個屏風擋風;因為我為了她殺了許多毛毛蟲(只留下兩三隻讓牠們將來變成蝴蝶);因為只有我聽過她抱怨,聽她吹牛,甚至有時候默不作聲;因為她是我一個人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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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又回到狐狸那裡。

「再見了!」小王子說。
「再見了!」狐狸說。「我的秘密很簡單:唯有心才能看得清楚,眼睛是看不到真正重要的東西的。」

小王子複述一遍:「真正的東西不是用眼睛可以看得到的。」

「就是因為你為你的花兒花了那麼多時間,所以才使你的玫瑰花變得那麼重要。」
「我為我的玫瑰花花了那麼多時間……」小王子重複的說,以便牢記在心。

狐狸說:「一般人早就忘記了這個真理。但是你可千萬別把它忘了。你要永遠對你所馴服的對象負責,你尤其對你的玫瑰花有責任……」
「我對我的玫瑰花有責任……」小王子又反覆的說,他要設法記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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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付出了真心,我們建立了情感,也因此馴服了彼此。我覺得,能被馴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人與人之間因為建立了親情、友情、愛情,而有了意義;如同小王子曾說過的:「因為有意義,所以它是美麗的。」但我們也因此要有勇氣去面對人生的生離死別;如同狐狸曾說過的:「如果被馴養,就要冒著流淚的危險。」





「我好像懂了。」小王子說:「有一朵花……我想她曾經馴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