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5日

[轉錄]Love Has No Boundaries: My Q&A



Love Has No Boundaries: My Q&A:

在我翻譯完約翰蕭的 〈聖經並未譴責同性戀的最佳例證〉 之後,我明白這是我讀過的相關論述中,最充滿愛的能力的一篇,也是最公允平衡的一篇。我迫不及待想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於是當約翰提議要採訪我時,我欣然同意。 然而,我絲毫未曾預料到,文章在約翰流量驚人的網頁上刊出的結果,竟讓我收...

2012年6月4日

The Seminarian

http://www.coveringmedia.com/movie/2011/11/the-seminarian.html


這個世界總是滿有趣的

Gerald喜歡Ryan
偏偏 Ryan又愛上之前通話一年的網友Bradley
Bradley卻又不喜歡 Ryan,總是找藉口拒絕 Ryan的約會

電影,但也是很真實

我很喜歡 Gerald在電影中說的話,I need to not see you for the sake of my sanity

我想Ryan如果是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才和 Gerald交往,
或許就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畢竟不應該把 Gerald當成替代品

2012年6月3日

[轉載]聖經並未譴責同性戀的最佳例證

Chinese (Mandarin)



A doctoral student who keeps the Chinese-language blog Love Has No Boundaries wrote to say, “I am a lesbian Christian in Taiwan who has read your blog for years. Here 99% of our churches are anti-gay: they support Exodus, buy media to disperse their beliefs, and even prevent schools from teaching balanced sex education—including the stopping of bullying those who are different. Sadly, my parents are among those pastors. I came out sixteen years ago, and my parents are still in denial. I have read your blog for years. I really hope that I can translate your brilliant essays (like To Christians Who Still Believe Homosexuality Is a Sin) into Chinese to help my beloved people to know the truth.”

I suggested she begin with my The Best Case for the Bible Not Condemning Homosexuality, which she promptly translated thusly. More to come.

聖經並未譴責同性戀的最佳例證
約翰˙蕭(John Shore),是位幽默、尖銳、熱情又誠實的作者,關注人性、弱勢、人際關係,尤其關切基督教會對於同性戀的態度。
紐華克聖公會的斯朋主教這樣描述他:「暴露問題並激發改革,喚起各處的基督教會在愛與公義上言行合一。這當然讓他在不願意被強迫面對現實的教會眼中,看作是叫人不舒服的存在。舊日的先知也被這樣看待。拿撒勒人耶穌也被這樣看待。」
下文節錄自約翰和凱薩琳˙蕭,《不公平:為甚麼「基督徒」對同志的觀點行不通》,蒙允使用。
====

聖經中,上帝沒有要求我們在憐憫與信仰之間擇一

在接納同性戀者進入教會的議題中,基督徒正逐漸分裂。這個爭議本身,往往是一方被看作是挖空了聖經基礎,另一方則是對立於憐憫和社會正義。我們的基督徒心腸,(通常是熱情的)在處理爭議時,迫使我們給予男女同志完全的道德和法律平等;我們的基督徒信仰,(通常是熱情的)在反駁抗辯時,迫使我們忠於最崇高的 神的話。
憐憫他人是基督徒倫理中的基石,聖經是基督徒信仰中的根底。哪個基督徒能夠在兩者中擇一?

答案是,沒有基督徒被要求做這樣的選擇。把聖經經文放一邊,男女同志全然的平權放另一邊,是錯誤的二分法。上帝從未要求或期待基督徒在他們的心和他們的信仰中作一抉擇。
在對聖經和對各種性別族群無條件的接受、一視同仁的態度之間的平衡,不必然是要對聖經打折扣、重新看待、解構或重新詮釋。我們要做的,是閱讀聖經裡所有提到同性戀的段落,謹慎一如我們閱讀聖書中任何其他段落那樣。
我們可以相信上帝;我們可以相信上帝是慈愛的。
我們可以相信,我們可以--我們的確應該--在這件事情上相信上帝說的是真的,正如在所有的事情上。

如果聖經中沒有清楚的直接陳述要邊緣化、放逐同性戀,那麼基督徒繼續這樣做,在道德上站不住腳,必須停止。

不可否認的是,基督徒導致了同性戀者巨大的痛苦和患難,藉由:

--禁止他們在教會中的參與,因而剝奪他們失去教會中的安慰和聖靈的果子。
--禁止他們享有結婚典禮的權益,因而剝奪他們失去婚姻中的安慰和聖靈的果子。
--損害同志和他們異性戀家人之間的連結,因而削弱了同志和其家人雙方家庭生活中的安慰和聖靈的果子。還有,
--基督徒使用他們在社會中的地位,來作為上帝的代言人,宣稱所有的同性戀關係都是上帝所鄙棄的,因而刻意促成了對少數群體的殘酷迫害。

基督徒並不否認他們做了這些事情。然而,他們主張他們沒有選擇,非得如此行,是基於他們認為,是上帝藉聖經傳遞給他們關於同性戀的清楚指令。
他們說,聖經定義所有的同性戀行為是犯罪的,指引他們拒斥所有不悔改的罪人(包括同性戀者)不得完整參與教會;在道德上,聖經要求他們公開的(或至少堅決的)譴責同性戀行為。
基督徒群體在沒有由上帝來的精確指令下,就拒斥並譴責同性戀,這種對待同性戀者的方式明顯違反了耶穌和新約作者點明的,上帝最重要的誡命:愛鄰舍如同自己。
對於聖經明訂有義務行出公平的基督徒,同性戀群體已經向他們呼喊公義。因為基督徒對於同性戀的錯待如此嚴重,上帝要邊緣化、放逐排擠同性戀的指令,必須非常清楚與精確。如果沒有這樣清楚陳述的指令,那麼繼續基督徒對男女同志的錯待就是在道德上站不住腳,並且必須停止。

異性戀基督徒正在違反聖經,合理化的使用有痛斥意涵的聖經章節,且把絕對的道德標準用在同性戀的「罪」之上,而這種罪是他們不會被誘惑去犯的。同時他們自己接受的,是相對的道德準則;那些列在具痛斥意涵的聖經章節中的罪,是他們常犯的。

在聖經的31173節經文中,同性戀僅被提了六或七次。(這些提及同性戀的經文一般以「痛斥章節」(clobber passage)被認知,因為這些經文一般被基督徒拿來「痛斥」同志族群。)聖經極少提起同性戀的事實,應該為我們指出了聖經作者對此事重要程度的看法。
當聖經對同性戀幾近沉默,很大部分的聖經內容卻是專注於基督徒應當如何行。綜觀全書,聖經堅持公平,平等的愛,拒絕讓律法主義凌駕於憐憫之上。如果異性戀基督徒有義務去留心聖經定同性戀行為為罪,他們豈不是有更大的義務,去留心聖經將他們對待同性戀者的作法定為罪,特別是當同性戀群體已經向他們呼求公平正義?
一些有關於此的聖經經文是: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8:7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8-10--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 3:11-1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太23:23-24

一個基督信仰的根基內容是,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我們沒有選擇,只能在我們有罪的天性中活著。因此基督徒無可避免的接受一些狀況,比如,任何基督徒偶爾會喝酒喝太多,縱欲,或說謊。
如我們所見,在痛斥章節中保羅在同性戀之外,也譴責了上述三種罪。但是基督徒不會認為他們被期待絕對不會去犯任何一點的這些罪。他們了解在譴責任何過錯之前,環境和正常人會有的軟弱都必須納入考量。我們都很容易理解和接受,社交性的小酌和酗酒、慾念和犯姦淫、說諂媚的白色謊言和習慣性說謊,這之間道德上的差異。
即便一個如謀殺那樣惡極了的重罪,我們也不會不首先考慮事情發生時的背景,就下評斷。自衛,保護無罪者,在戰爭裡──我們會承認,有些時候即使奪人性命,不僅不是罪,而是道德上無罪,甚至是英雄行為。
基督徒衡量罪性的程度,更甚者,衡量一項真正的罪行是否發生,是藉由觀察罪造成的傷害,以及犯罪者的意圖。
換言之,他們衡量所有罪,除了同性戀。
實際上,基督徒把任何程度的同性戀「過錯」,都當作絕對的罪處置,該受絕對的懲罰。在所多瑪蛾摩拉故事裡的同性集體強暴,保羅在羅馬書中提到的縱慾,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寫的耽溺情慾,與在彼此相愛委身的同性伴侶之間的性,基督徒以道德的眼光一視同仁。
異性戀基督徒使用痛斥章節,來正當化自己的行為,在他們自己從不會被試探去犯的同性戀之「罪」上,施行絕對的道德準則(以及絕對的刑罰)。同時,對於他們的確不時會犯的那些列在痛斥章節中的罪,他們自己接受的是相對的道德準則(不會施行真正的刑罰)。這是不公平且偽善的。
當我們無法證明一段委身的同性戀關係會導致傷害,但卻很明顯的可以證明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和譴責會導致傷害時,究竟是何樣的聖經基礎,讓人分辨不出在相愛委身的關係裡的性行為、和其他種類的性行為,兩者之間巨大的道德差異?
以下是當任何基督徒被要求(或至少被強迫)作出道德判斷時,他/她都應該謹記在心的一些聖經經文: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太7:1
--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路6:41-4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太23:23-24

聖經不是規則手冊,基督徒不可以從聖經中斷章取義,然後仍舊希望獲得對那個段落的清楚了解。

很重要的是要理解,即使是最基本教義派的基督徒宗派也不是完全從字面領會聖經。新約有兩千年歷史了,在想認真了解這部深廣複雜作品的所有基督徒眼中,總是會把其文化背景與現有翻譯納入考量。
更甚者,聖經不是一紙契約,或一組操作指南,每一個段落都說明得清楚具體。這不是一本如何當基督徒的規則手冊,取而代之的是包羅萬象的匯集,包含詩、歷史、格言、道德指令、比喻、書信、不可思議的幻景。如果我們無法明白,聖經中不是每件事都是誡命,也無法明白基督徒不可以把聖經中任何一個小部分從其脈絡中抽出來,然後仍期望獲得內中意義的清楚理解,我們便是荒謬愚昧了。

使用舊約的四個段落來譴責所有的同性戀行為,就是與上帝的指引不一致,也與當代基督徒實踐不一致。

聖經裡提到同性戀的前四次是在舊約。
當基督徒繼續在靈性上受到舊約的啟發和影響,保羅卻特別吩咐,基督徒不要跟隨舊約律法,比如以下經節說: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希7:18-19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加3:23-25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羅7: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6:14

實踐上,基督徒並不遵循舊約的命令。如果他們遵循,一夫多妻會是合法的,刺青、穿著混合布料、吃豬肉、用不同的種籽種地是禁止的,而基督徒敬拜的日子會在週六而非週日。還有,在新郎的要求下,如果新娘的父母無法證明她是處女,那麼新娘會被石頭打死。還有,基督徒可以拿石頭打死任何其他通姦的基督徒。
顯然,我們不再遵循任何這樣的律法。
因此,用舊約經文來譴責所有的同性戀行為,既是不與上帝的指引一致,也不與當代的基督徒實踐一致。

在痛斥章節中,保羅譴責羅馬人強制的、過量的和具侵略性的同性性行為,且譴責天生是異性戀者作出這樣的行為。

因為對新約慣例的了解和實踐,基督徒很自然也無可避免的隨著身處的社會和文化而演化,因此歷史上任何時刻的基督徒總是選擇性的遵守新約的指令。這就是為什麼女性基督徒不再在道德上感到受約束,要去追隨保羅的指令,不剪頭髮、在教會中蓋頭、或在教會中總是保持靜默。這也是為什麼聖經不再用來合理化殘酷的奴隸制度,或否定女性的投票權了。
如同對新約的思考與理解已有改變與發展,直至今日,對基督徒來說,越來越清楚的是,如果了解歷史背景,三段新約的痛斥章節(每一段都是在保羅寫給、或有關於剛建立的遠方教會的書信中)並沒有構成從上帝而來的、反對現今同志的指令。
這裡是新約提及同性戀的三處經文: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10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提前1:9-10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1:26-27

在新約被寫下來的年日,征服該地區的羅馬人頻繁且公開的參與年長男性與男童、以及男性與他們的男性奴隸之間的同性性行為。這些並非出自兩情相悅的性行為被視為正常,是社會廣為接受的。然而,他們在道德上讓保羅反感,若是在今日,他們可能會讓所有人──包括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反感。
論古代事物與風俗時,普世公認的權威參考書是牛津古典學辭典(Oxford Classical Dictionary)。以下是這本辭典(2003年修訂三版)談到保羅時代的同性戀的段落:
「……照慣例,是由陽剛的菁英男性對男妓或奴隸性插入,他們可能特意購買奴隸,以滿足性需要,並不被視為道德上有問題。」
這是保羅寫到同性性行為時的社會背景,是基督徒在理解和詮釋這三段痛斥經文時,必須考慮的脈絡。保羅確實譴責他身邊所見的同性性活動。那是強迫的,是涉及年長男子和男孩。身為一個品行端正者,這些行為讓保羅厭惡──無疑,當時讓他感到憎惡的這些行為,是天性為異性戀者所行出來的。

聖經的痛斥章節寫到的同性性行為是在異性戀者之間,寫的主題並非委身的同性伴侶之間的同性性行為,因為在聖經被寫下的年代,一個人身為同性戀這樣的概念尚未存在。

同樣關鍵的是,我們閱讀新約的三段痛斥經文時必須了解,保羅是知道發生在同性之間的性行為,可是他對於誰是同性戀者毫無概念。實際上,在保羅的年代,沒有人是「出櫃」的;沒有人以同性戀者的身分生活,或以任何方式公開自我認同。對於這個無法轉變自身存在、會對同性感到性吸引力、且不會對異性感到性吸引力的一整個族群,保羅並沒有概念。
以下是牛津古典學辭典論同性戀的文章開頭:
「沒有一個希臘或拉丁字,能對應現代詞彙『同性戀』,古地中海社會實際上不把同性戀當做個人或公開生活的一個類別。同性間的性關係必然存在,這是古代文獻已充分確認的,但是這些關係並沒有被系統性的區辨、或概念化,絕不是以一種單一的、同質性的現象來呈現,作為異性之間性關係的對照組。……在實際意義和一般意義上,若以『同性戀』(和『異性戀』)作為古典文化裡性向表達,是未經深思熟慮的的用法。」
我們可以很有把握的說,保羅不是寫給同志,或寫關於同志,因為他就是不可能這樣作,一如他無法寫到智慧型手機或ipad。我們不知道今日保羅可能會對同志寫什麼、說什麼,我們只知道,他在新約聖經裡寫的是異性戀之間,雜交的、侵略性的、非兩情相悅的同性性行為。
如果我們仰賴聖經,我們就必須按照原本的脈絡來考慮。聖經的確譴責在婚姻外氾濫的、剝削的同性(和異性)的性。然而,聖經並不是在書寫同性戀的形態本身,絕對不是關於已婚的同性伴侶之間的同性性行為。因此,基督徒想要譴責這樣的行為,是完全沒有以聖經為根基的道德藉口的。

因為當聖經被寫下時,還沒有同性戀婚姻的概念,因此聖經沒有、也不能寫到同性戀婚姻中同性戀行為的罪。

聖經以常規性的、清楚而強烈的態度,把所有在婚姻關係之外的性行為,歸類為有罪。但是,因為聖經寫下來的時候,並沒有同志族群的概念,因此聖經沒有、也不能寫到(同性──譯註)婚姻狀況中的同性性行為的罪。基督徒因此毫無聖經根據來譴責這樣的行為。
事實上,藉由否定同性戀者的婚姻平等權利,基督徒強迫同性戀伴侶去犯罪,因為他們的親密關係必須在婚姻以外發生,反而因此造成聖經定義中的犯罪。

個人對同性戀的性的反感並不會讓同性戀的性成為一種罪

除了聖經,基督徒還會引用一個額外的證據,證明同性戀行為本質上是罪,就是他們對於這種行為的自然情緒反應。很多異性戀者覺得同性戀的性引人反感,這是可以理解的,正如許多同性戀者覺得異性戀的性引人反感。對於我們任何人來說,想到對我們個人沒有性吸引力的人之間的性關係、或與我們發生性關係,會從內心深處感到厭惡,是很尋常的反應。舉例而言,年輕人常會因著想到年長公民的性行為,就感到噁心。還有,誰不會在想到他們的父母發生性關係時,感到反感?(雖然從理性來說,我們應該要為著他們曾這樣做而慶祝!)可是,任何人都很容易把他們對某事的直覺反應,誤認為對那件事的道德反應。憤怒不總是道德的憤怒,即便這兩者的感覺往往相同。一個異性戀基督徒可能會覺得,他們對同性戀的性的直覺負面反應,是出於聖經。但是,我們所有人都必然是透過我們自己的經驗和偏見的鏡頭來看聖經,我們必須非常謹慎的確保,鏡頭沒有扭曲我們對上帝神聖不可侵犯的話語的視野或理解。

「其中最大的是愛」

耶穌最具壓倒性的信息,是愛。耶穌示範了愛,耶穌傳講愛,耶穌就是愛。基督徒渴望做出來、活出來耶穌的心意,但在道德上卻被迫始終做出錯誤的愛。總而言之,證據──聖經寫下時的社會脈絡,保羅時代缺乏的正是同性戀族群的概念,同性戀者無法結婚,痛斥章節運用在多數人和少數人身上時的不公平,在那些沒有選擇的被廣泛地排斥在神在地上的教會、和人的愛之外的人身上不公義的懲罰──顯示,以聖經為基礎來選擇譴責和排斥同性戀者,是道德上錯誤的選擇。這些證據反而應該引導基督徒、且是所有地位大部分的基督徒,得出一個至為明顯的真理,由保羅自己在哥林多前書13章裡如此美麗的敘述: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糢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

[轉載]22部電影 經典感人箴言

22部電影 經典感人箴言...




1.《藍莓之夜》 My Blueberry Nights




一個人總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風景,聽陌生的歌,然後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你會發現,

原本是費盡心機想要忘記的事情真的就那麼忘記了。

One is always on a strange road,

watching strange scenery and listening to strange music.

Then one day, you will find that the things you try hard to forget are already gone.





2. 《天外奇蹟》 La-Haut






幸福,不是長生不老,不是大魚大肉,不是權傾朝野。幸福是每一個微小的生活願望達成。


當你想吃的時候有得吃,想被愛的時候有人來愛你。

Happiness is not about being immortal nor having food or rights in one's hand.


It's about having each tiny wish come true,


or having something to eat when you are hungry


or having someone's love when you need love.











3.《當哈利遇見莎莉》 When Harry Met Sally






愛情是燈,友情是影子,當燈滅了,你會發現你的周圍都是影子。


朋友,是在最後可以給你力量的人。

Love is a lamp, while friendship is the shadow.


When the lamp is off, you will find the shadow everywhere.


Friend is who can give you strength at last.











4.《剪刀手愛德華》 The story of an uncommonly gentle man.






我愛你不是因為你是誰,而是我在你面前可以是誰。

I love you not for who you are, but for who I am with you.











5.《戀夏500天》 (500) Days of Summer






愛情,要麼讓人成熟,要麼讓人墮落。

Love makes man grow up or sink down.











6.《如果能再愛一次》 If Only






舉得起放得下的叫舉重,舉得起放不下的叫負重。


可惜,大多數人的愛情,都是負重的。

If you can hold something up and put it down, it is called weight-lifting;


if you can hold something up but can never put it down, it’s called burden-bearing.


Pitifully, most of people are bearing heavy burdens when they are in love.











7.《麥迪遜之橋》 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各自的過去中,人們會用一分鐘的時間去認識一個人,


用一小時的時間去喜歡一個人,再用一天的時間去愛上一個人,


到最後呢,卻要用一輩子的時間去忘記一個人。

We all live in the past. We take a minute to know someone,


one hour to like someone, and one day to love someone,


but the whole life to forget someone .











8.《鐵達尼號》 Titanic






一個人一生可以愛上很多的人,等你獲得真正屬於你的幸福之後,


你就會明白一起的傷痛其實是一種財富,它讓你學會更好地去把握和珍惜你愛的人。

One may fall in love with many people during the lifetime.


When you finally get your own happiness,


you will understand the previous sadness is kind of treasure,


which makes you better to hold and cherish the people you love .











9.《我的失憶女友》 50 First Dates






年輕的時候會想要談很多次戀愛,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終於領悟到愛一個人,


就算用一輩子的時間,還是會嫌不夠。慢慢地去瞭解這個人,體諒這個人,


直到愛上為止,是需要有非常寬大的胸襟才行。

When you are young, you may want several love experiences.


But as time goes on, you will realize that if you really love someone,


the whole life will not be enough.


You need time to know, to forgive and to love. All this needs a very big mind.











10.《單身公寓》 Don’t worry. Be happy.






當明天變成了今天成為了昨天,最後成為記憶裏不再重要的某一天,


我們突然發現自己在不知不覺中已被時間推著向前走,


這不是靜止火車裏,與相鄰列車交錯時,仿佛自己在前進的錯覺,


而是我們真實的在成長,在這件事裏成了另一個自己。

When tomorrow turns in today, yesterday,


and someday that no more important in your memory,


we suddenly realize that we r pushed forward by time.


This is not a train in still in which you may feel forward when another train goes by.


It is the truth that we've all grown up. And we become different.











11.《分手信》 Dear John






離開我就別安慰我,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If you leave me,


please don't comfort me because each sewing has to meet stinging pain.











12.《曾經》 Once






曾經擁有的,不要忘記。不能得到的,更要珍惜。


屬於自己的,不要放棄。已經失去的,留作回憶。

Don't forget the things you once you owned.


Treasure the things you can't get.


Don't give up the things that belong to you and keep those lost things in memory.











13.《西雅圖夜未眠》 Sleepless in Seattle






我喜歡並習慣了對變化的東西保持著距離,這樣才會知道什麼是最不會被時間拋棄的準則。


比如愛一個人,充滿變數,我於是後退一步,靜靜的看著,直到看見真誠的感情。

I love and am used to keeping a distance with those changed things.


Only in this way can I know what will not be abandoned by time.


For example, when you love someone, changes are all around.


Then I step backward and watching it silently, then I see the true feelings.











14.《兩小無猜》 Jeusc d’engants






好的愛情是你通過一個人看到整個世界,壞的愛情是你為了一個人捨棄世界。

Good love makes you see the whole world from one person while bad love makes


you abandon the whole world for one person.











15.《冷山》 Cold Mountain






在自己面前,應該一直留有一個地方,獨自留在那裏。


然後去愛。不知道是什麼,不知道是誰,不知道如何去愛,也不知道可以愛多久。


只是等待一次愛情,也許永遠都沒有人。可是,這種等待,就是愛情本身。

We shall always save a place for ourselves, only for ourselves.


And then begin to love. Have no idea of what it is, who he is,


how to love or how long it will be. Just wait for one love.


Maybe no one will come out, but this kind of waiting is the love itself.











16.《愛蜜莉的異想世界》 Le Fabuleux Destin O’Amelie Poulain






有誰不曾為那暗戀而痛苦?我們總以為那份癡情很重,很重,是世上最重的重量。


有一天,暮然回首,我們才發現,它一直都是很輕,很輕的。


我們以為愛的很深,很深,來日歲月,會讓你知道,它不過很淺,很淺。


最深和最重的愛,必須和時日一起成長。

Is there anyone who hasn't suffered for the secret love?


We always think that love is very heavy,


heavy and could be the heaviest thing in the world.


But one day, when you look back, you suddenly realize that it's always light, light.


We all thought love was very deep, but in fact it's very thin.


The deepest and heaviest love must grow up with the time.











17.《P.S. 我愛你》 P.S. I Love You






在這個世界上,只有真正快樂的男人,才能帶給女人真正的快樂。

In this world, only those men who really feel happy can give women happiness.











18.《英倫情人》 Der Englische Patient






一段不被接受的愛情,需要的不是傷心,而是時間,一段可以用來遺忘的時間。


一顆被深深傷了的心,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明白。

An unacceptable love needs no sorrow but time- sometime for forgetting.


A badly-hurt heart needs no sympathy but understanding.











19.《班傑明的奇幻旅程》 Benjamin Button






我知道這世上有人在等我,儘管我不知道我在等誰。但是因為這樣,我每天都非常快樂。

I know someone in the world is waiting for me, although I've no idea of who he is.


But I feel happy every day for this.











20.《手札情緣》 The Notebook






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


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裡,遇到你。

In your life, there will at least one time that you forget yourself for someone,


asking for no result, no company, no ownership nor love.


Just ask for meeting you in my most beautiful years.











21.《阿甘正傳》 Forrest Gump






我不覺得人的心智成熟是越來越寬容涵蓋,什麼都可以接受。


相反,我覺得那應該是一個逐漸剔除的過程,


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什麼,知道不重要的東西是什麼。


而後,做一個純簡的人。

I don't think that when people grow up,


they will become more broad-minded and can accept everything.


Conversely, I think it's a selecting process,


knowing what's the most important and what's the least. And then be a simple man.









22.《窗外有藍天》 A Room With A View






當你的心真的在痛,眼淚快要流下來的時候,那就趕快抬頭看看,這片曾經屬於我們的天空;


當天依舊是那麼的廣闊,雲依舊那麼的瀟灑,那就不應該哭,


因為我的離去,並沒有帶走你的世界。

When you feel hurt and your tears are gonna to drop.


Please look up and have a look at the sky once belongs to us.


If the sky is still vast , clouds are still clear,


you shall not cry because my leave doesn't take away the world that belongs to you.






第一名的煩惱

在影片的一開始,小女孩問了媽媽,悲觀是什麼意思,

一開始就提悲觀,為什麼?難道這是一場悲劇嗎?

沒多久,她和她的同學,在一個場景時,提到了愛誰,
有時候我們對於小朋友說的愛誰,都覺得只是玩笑而已
但,會不會是我們才是不敢輕易愛人的人呢
我覺得這也是有意思的一點

因為戰爭的緣故,所以媽媽要小女孩說爸爸去賣窗簾
但是,小朋友是好奇的,所以同學就問了,爸爸是在那裡賣窗簾
這時就得花更多的力氣處理這事,
不只小孩,大人也常是如此

有一幕,因為小女孩在考試時幫助別人,
一開始老師找不出來 ,所以請全班到外面繞操場
小女孩的朋友背叛了她
老師告訴小女孩,要跟朋友說謝謝,
因為她讓小女孩有改錯的機會
這事很奇怪,但在學校中卻是真實的發生
從小,我們就學習服從我們不想服從的事
我想在資本主義底下的社會,
資本家會認為這是好事
但有時其實是失去了一些原始的能力
以致於當我們遇到不合理的事也不會反擊

讓人更深刻的是,阿兵哥前來,舉辦寫作比賽
小女孩寫下了媽媽告訴她不能說的事
因為媽媽沒有告訴她不能寫
但,這個問題有可能讓她們的處境變很危險
所以只好到老師家,更改原本寫作的內容
把所有事實寫相反的下來
沒想到因此得了第一名

得了第一名時,朋友說她很壞
我不曉得朋友是否知道事實的真相
總之,這讓她孤立了起來
後來,她告訴媽媽想要去領獎
媽媽起先不同意
後來因為她一直鬧,
媽媽始終還是疼小孩的
只好讓她去
同時也告訴她一個真相
是關於影片一開始的悲觀
在那封信的意思,
是指說,她的爸爸可能死了
他可能被軍隊殺死了
於是小女孩就帶著心中的傷痛,
加上穿小一號鞋子使肉體疼痛,
走上去領獎,
在領獎前,她告訴朋友,說
我爸爸可能死掉了
這時朋友反過來親她一下
如果我是小女孩,
此時心中應該很複雜
在領獎時,眾人掌聲如雷
但,小女孩應該沒有高興吧
回到家中之後,她對媽媽說
原諒我

我覺得戰爭真是一種殘忍的東西
歌頌軍人,保家衛國,還有兒歌
我們的教育到底教我們什麼東西呢
其實是一種諷刺

2012年5月31日

不期而遇的小世界

今天去紀伊國屋書店時,

遇見了A朋友

在公園時,

 遇見了B朋友

B朋友說,他剛剛遇見A朋友說今天有遇見我,

只是一直說不清我的名字

所以,在這世界當中,常常不期而遇

我想這也是好事,代表在某此興趣或是嗜好,有所交集






2012年5月29日

拙口笨舌

每次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這一次花了大篇幅介紹植物

對方一定覺得很無趣

應該要控制自己的衝動

2012年5月28日

福音派教會將自己與同性戀者深陷斷背山

福音派教會將自己與同性戀者深陷斷背山
週二, 2006-05-09 00:53 — 陳不染

Share


特 稿



福音派教會將自己與
同性戀者深陷斷背山



陳士齊
浸會大學宗哲系高級講師

福音派教會已勝、政府已經「轉 」
  首先,就我個人的觀察,經過香港福音派基督教會數年下來持續的、聲張的、群眾的反對,香港的「雞」政府似乎已經「轉軚」,不敢回應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多次促請,就反性傾向歧視啟動立法的程序。這對於同志群體不啻是一個打擊;但也有其好處──這情況明白顯示誰是強勢誰是弱勢社群──若同志群體是正如香港福音派教會所妖魔化形容的那樣霸道,政府怎不聽他們,反而向福音派基督徒屈服?!

  但身為福音派基督徒一員,我也想為他們辯白;其實他們當中的平信徒,並不是一開始就如此「見怪」同性戀者,及抗拒賦予他們平等人權的,但我也不是說他們是受脅持一起加入反對行列。實情應該是他們被一些意見非常強烈,但立場卻不持平、對弱者也缺乏體恤的意見領袖挑動了,尤其是挑動了他們心底那種恐懼的神經,於是便有更多人盲隨權威加入這類意見領袖的行列,以致反對同志的活動,在福音派基督教會中,好像雪球愈滾愈大,不可遏止。一眾心底本來模稜兩可的教會名人,也不得不歸隊,加入反對的行列。從這種現象看,我們實在可以深深感受到群體的壓力有多大,對個人勇氣及良知的考驗有多厲害!對我而言,至少壓力是大得我本來一直不想寫這篇文章的!

教會潛藏不少隱性同性戀
  若你問我基於甚麼經驗,來如此判斷基督教內的信眾,我只能告訴你──其實同性戀是年青人中一個極普遍的現象和經驗,是人在那身分不明確的年青階段,在那亟欲渴求愛的認同的游移孤單時刻,很可能採取的一種關係模式。這模式在眾多教會辦的「和尚寺」(男校)「尼姑庵」(女校)式的中學中尤其存在;在那些專揀出乖仔乖女的教會及學校團契中存在;在那些帶點娘娘氣質的乖乖基督徒少男中;在那些心靈浪漫含蓄的基督徒少女中;都揮之不去。我們本來根本不需問這究竟是先天還是後天(看電影《自梳》便自明,而若是李碧華《霸王別姬》中描繪的那種後天受罪而導致同性戀的人物,則更值得同情!),因為這是來得那麼自然,以致我這個名校團契的「台柱躉」,實在見過不少這類情況。其中好些今天還成了教會與社會的名人!為了愛心的緣故,我當然不會提任何人!他/她們中有些已離開同志行列,但也有好些還暗中繼續,另外還有新加入的……(雖然我本人未曾參與過,因為我是異性戀的,也對參與同性戀戀情感到打冷顫。)這是一樁對整個基督宗教來說,非常令人尷尬的真現實!

虛偽不濟的霸權表現
  從這底層現實看,整個香港福音派基督教會面對同性戀及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表現,便顯得甚為虛偽、霸權與不濟。首先,福音派信徒怎可能「見怪」同性戀?他們中間潛藏了這麼多,難道真的視而不見嗎?其次,他們怎可能對這些人及這現象如此缺乏同情、理解和包容──擺著(Given)在他們自己中間,有數目如此多的同志「同志」!而如果「十分一會」的弟兄姊妹,知道一般教會弟兄姊妹中有如此多「地下」同志,而不被張揚,教會也理應對一眾同志手下留情,不要加入壓迫、反對或批評他們的行列!

  但實情是,人是可以很虛偽的,有時更可以很醜陋地虛偽。為了保護自己,為了不被人察覺,為了不想面對自己那難堪的過去,更為了洗清那份曾成為同志的內咎,虛偽演變成了霸權。當然,還加上那些真正如假包換的異性戀者的霸權。對於這些人來說,同性性傾向令他們從心底裏厭惡,在骨髓中打冷顫。這是性傾向這一範疇的極化本質使然:你不是極度喜歡便是極度厭惡。但一眾異性戀信徒,當然不能明明白白說反對同性戀,純是因這行徑令我們心底厭惡。這樣子說話好像太不文明,且非常自我中心,很蠻不講理。所以既然聖經「批」「同性戀」,就順理成章將批評同性戀等同忠於聖經,等同維護家庭。殊不知維護家庭,只需講求維繫家庭中的愛。這份愛,與家庭的形式、家庭成員的身分性別無必然關係(教會不就是這樣一個大家庭嗎?),更不應演變成干涉別人的家庭形式。而若忠於聖經的話,豈不更應該忠於聖經中,耶穌基督所揭示的愛和包容,以致不隨便定罪的恩典精神嗎?

  因此,香港福音派教會之反同性戀及反反性傾向歧視(「雙反」),其實是一種虛偽霸權的不濟表現。它表現為一種不能容納異己,不能容納多元的一言堂論述,就好像不反同性戀,不反「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就不是好基督徒一樣。將基督徒賴以在俗世中讓人識別,以及見證上帝同在的方式,捆綁在反同性戀之上,完全忘掉了大公精神,更忘掉了基督教賴以吸引人的氣質──恩典的氣質,而非趕走未信者、招惹有識之士反感的霸權氣質。你儘管可以認為同性戀者是「病人」是「罪人」,但你總還得表現出「愛病人」「愛罪人」的態度,你儘可以為他們開治療「同性戀」的診所,但同時你更要盡快尋求立法反性傾向歧視,好讓他們在社會生活中不受歧視之餘,感受到你的恩慈、你的愛、你的接納,從而肯去聽你那指斥同性戀為病為罪的言論。

福音派教會實踐普世使命的不濟
  福音派教會反對同性戀霸權之不濟,是一種神學上的不濟,是一種教牧實踐上的不濟,更是對教會普世使命實踐的不濟。首先,這是一種對整個世局欠缺認識,延及對教會普世使命認識與實踐的不濟。福音派基督教會的領袖,實不應在如此一個無關宏旨、無關信仰大是大非的小問題上如此小題勁做,而容讓教會對時代的急切問題──如爭取普選,聲援國內維權人士,聲援天安門母親,關懷國內農民礦工,支援反世貿,反對美國霸權主義,阻慢全球暖化等等,採取一於少理的態度。

福音派教會對大公教會精神的摧殘
  其次,這樣子反同性戀,也是對基督教歷代傳統的大公教會精神的深度摧殘!它完全忘掉了大公精神,教會的首要精神(One, holy, Catholic & Apostolic Church),根據這精神,教會理應學習怎樣容納異己,尤其是循著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該思敦信經Chalcedon等信仰話語規範所劃定的疆界行事,不能隨便將承認上述三信經的信徒,從教會中排除(華福不也是只要求會員教會承認使徒信經就夠嗎?),也不應在教會中製造非友即敵的敵我矛盾 1 。但很可惜,福音派教會如今不但不包容接納同性戀者,連憑良心為他們說話的牧者也要趕出去:宣道會黃國堯牧師的遭遇,就是最近的例子(明報,2006/3/27)!可憐,教會幾時又再搞起這種燒女巫異端裁判(witch-hunt or inquisition)的行徑?主耶穌基督的福音,幾時容許你們如此對待同一認信的弟兄姊妹?反同性戀運動中的神學家,若警覺事態發展至這地步,理應加以勸阻,而非隨這股極端潮流繼續起哄!歷史是無情的,如果我們這些稱為神學家的,沒盡力維護教會的大公性,難道不會被將來的信徒批判嗎?而終末境更無情,我們若沒盡力維護教會的大公性,將來能見主面嗎?這種行為,是否表明福音派教會,就是德國神學家特爾(Troeltsch)所歸類的那種派別主義戰鬥氣息濃厚的教派(a sect with a warring factionalism)?

福音派教會神學上的不濟──「聖經無謬誤」的緊箍咒
  但福音派教會在此事上的不濟,也是一種神學上的不濟,是一種將整個基督福音,捆綁在「聖經無謬誤」這樣一個難以捍衛的、福音派基督教的特殊概念上的不濟。「聖經無謬誤」這概念本身已經非常難以捍衛,而基於此概念,更令到聖經中僅有的幾段、勉強與同性戀有關的經文及例子,不能被恰當地放回它們各自寫成的社會時代處境中去理解,也不能讓聖經所見證的、耶穌基督的核心身分與精神──就是那位三位一體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以崇愛犧牲自己生命的上帝的精神──來理解甚至「化解」這些經文,正如當日主耶穌不止一次拒絕舊約的字面意義,重新解讀舊約一樣。反而,通過一系列頭腦簡單的等同動作,比如將所多瑪城民眾強迫天使(=男?)被玩弄(=雞姦?),引伸為等同兩廂情願的同性愛戀行為(《斷背山》及《自梳》那種);將上帝降火懲罰這些民眾,引伸等同對同性戀/雞姦(而非強姦,或虐待客旅)的審判;這種「聖經無謬誤」製造了一種極為拙劣不濟的不公平解經:為甚麼福音派基督徒不依足聖經,姊妹的頭全蒙起來,禁吃豬肉,禁吃蝦蟹蜆蚧,只吃無酵餅,偏偏卻堅持只禁制同性戀?又為何不依足聖經,讚美大衛與約拿單的生死之情(愛情?同性戀情?),叫教會中的少男仿傚?

「聖經無謬誤」造成基督教律法化
  事實上,教會對聖經的解讀,若囿於「聖經無謬誤」的緊箍咒,必然會陷入將聖經變成一大堆自相矛盾或完全荒謬的律法(如姊妹要蒙頭,信徒不准吃咖哩魷魚,不准吃豬紅粥等),而這做法,只有將路德將恩典置於律法之上的福音精神(the gospel of grace over law)重新取消,而回到改教前天主教會所走的老路上去:反同性戀與否,變成在因信稱義以外,為信徒與非信徒、真信徒與假信徒、好信徒與壞信徒劃界的畫蛇添足式判準。這樣子的反同性戀,變成一種反道成肉身精神和反牧者精神(anti-incarnational & anti-pastoral)的行為,也不能正確區分罪與被罪者。我們若有基督道成肉身的精神,就不可能不先去真切關心同性戀者,不先去認識他們,了解他們的痛苦,就貿貿然跳進反同性戀立場,也不會因一兩件同性戀者的過激行為,就無限上綱,危言聳聽說這個社會上的邊緣群體,有能力靠一條還未定案的反性傾向歧視法反弱為強,反客為主來壓迫我們這些佔人口九成的異性戀者!這種思維,是一種霸權者典型的膝彈式思維反應(a knee-jerk reaction):對方任何的要求或行勳,都被視為爭取霸權的行動,而要被制止於萌芽狀態,實情是我們的霸權不許他們亂說亂動!更從沒嘗試理解對方的要求其實是從困苦中發出的!若真以道成肉身的精神面對同性戀,就應如雪爾敦在《跟隨他的腳蹤行》(Sheldon, In His Steps)中所描繪的,先問問:若主耶穌今天面對同性戀者,他會怎樣做??

不可胡亂叫平信徒參與反同性戀行動
  正因從真實教會及學校生活經驗,以及從神學思考及聖經詮釋考慮,我們發覺福音派教會之「雙反」,是一種理據薄弱(untenable)的霸權行動,所以我個人私下勸告自己的女兒,小心不要隨便參與反同性戀行動。恐怕她在這少女成長時期,說不準在團契及女校的生活中,情不自禁浪漫地愛上了一位姐姐,那時就極度難堪!而那些未曾思考過上述「雙反」立場種種難題,更遑論能答辯上述難題的所謂基督徒思想家,胡亂叫平信徒參與他們的反同性戀行動,實在要為全港許許多多信徒所面對福音派教會「雙反」謬誤的難堪,負上責任!

(1) 反對就性傾向歧視立法更加荒謬
  正如我上面指出,基督徒若真從愛心出發,不論怎樣反同性戀,也不可能反對就性傾向歧視立法。我要指出,這個由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促請香港政府立法的行動,其實與宗教對同性戀的立場,幾乎毫無關係;因而更不應如此突出將之放在宗教角度審判,並加以阻撓!因為整個聯合國的人權行動,是始於1990年代中,經過對案例的仔細研究,發覺必須將性傾向歧視,正式納入性歧視的範疇,才能維護國際人權公約的公平性。這是一個經過非常縝密的法理演繹推敲,才達至的一個國際性有關人權公約內容的重大結論,對所有(注意──是所有)簽約的國家或地區,都有法律上的約束性!那就是說,除非你準備賴皮,不做任何事,由此證明你自己不是文明的國家!不然的話,早晚總得為此而立法,使你的政府,在一切阻止歧視的法律行動中,也包括阻止因性傾向的厭惡、反感或不認同,而引發的歧視在內。

  當然,這些政府如果一向都認真執行反歧視行動的話,引入這一新加的歧視概念,是不會造成很大的執法困難的,也不會因此造成同性戀者獲得「額外」權利的局面。法例的執行,只在於確實同性戀或雙性戀者,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上,獲得異性戀者從來都享有的生活權利,不少,也不多!如此說來,福音派教會的領袖,怎可能將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形容為會造成同性戀者霸權,造成同性戀「殺到埋身」,造成同性戀者可以進行「逆向性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反過來歧視異性戀者的局面?

(2) 反對立法令基督教變成群眾力量的野蠻宗教
  福音派教會之反對立法,正闖入了龔立人教授提出的──《宗教製造矛盾還是和諧》的局面 2 。正如龔教授提出,「在參與(社會公共層面的政治)討論時,宗教應以理性進行討論,而不是教理。然而,理性討論不應排除宗教可以以宗教理由來討論,但條件是,其宗教理由需有助提升理性討論。」很不幸,福音派教會就反對立法所提出的宗教理由,只是寥寥可數的幾節聖經,及由「聖經無謬誤」先決立場引伸的,對其他類型論據的片面選取,如偏向爭辯同性戀並無先天成分,也不肯面對那些後天環境促成的同性戀倘無法逆轉時,社會應如何合情理地處理。如此,福音派教會以宗教理由來討論,卻並未「有助提升理性討論」!這樣只有令社會大眾覺得,這種宗教是群眾力量多於道德力量;它喚起的,竟然是「民主社會可能有的野蠻和不理性」,而非「人對公義(與)和平嚮往的心靈」。

(3) 福音派領袖有可能造成宗教仇恨煽動歧視與暴力罪行的危機
  在此福音派教會應留意戴耀廷教授討論辱回風波所寫的《宗教仇恨褻瀆 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 3 。在文中他提到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2)條規定:「任何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加以禁止。」國際人權要求各國立法禁止人們以宗教仇恨為由,煽動別人去歧視、敵視或向其他人施以暴力的行為。宗教仇恨涉及三方:第一方(甲方)是作出煽動行為或言論的人;第二方(乙方)是被煽動作出歧視、敵視或暴力的行為的人;第三方(丙方)是被人歧視、敵視或施以暴力的人。構成宗教仇恨未必需要有人被煽動,也不需要有人實質被歧視、敵視或施以暴力,只要有人作出的行為,客觀地看有很大可能令人因此而被煽動以宗教仇恨為由去歧視、敵視或向其他人施以暴力,那已構成了罪行。禁止宗教仇恨的法律,要保護的權利是丙方不受乙方的歧視、敵視或暴力的侵害,但針對禁制的是甲方向乙方煽動宗教仇恨的行為或言論。丙方不需要知道,也不一定要對甲方的行為有主觀的負面感受。」?在此福音派教會的領袖要留心,倘若他們過分向信眾宣傳反同性戀,而促成信眾有人向同性戀施以暴力行為,一如美國一些福音派信眾,因美國福音派教會領袖的煽動而射殺墮胎醫生,他們就可能干犯了「 宗教仇恨煽動歧視與暴力」的罪行!

(4) 福音派領袖未能看透立法的目的與益處
  一眾反同性戀的基督徒思想家,根本未能看透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目的,是要香港這號稱國際化的都市,能真正遵守早已簽訂且承諾要遵守的國際人權公約;也未看透這公約如今加入了反性傾向歧視的目標,只為避免所有具特殊性,但非刑事性性傾向 4 的人士,不受歧視,而非賦予他們特權!更完全不明白,若照福音派的傳福音邏輯,更應該支持反性傾向歧視立法,讓同性戀者感受到基督徒的愛和接納;也完全意料不到,同性戀也普遍但暗中存在於基督教社群中,故需要教會的接納,才能好好地加以處理,對其中的參與者進行分流與牧養──讓那些「真孿」的能夠自由地孿,不致被迫扮「假直」而產生虛假婚姻,反過來對一些直的弟兄姊妹造成戀愛婚姻上的干擾與災難;也讓那些異性戀婚姻失敗,但又苦無新對象的可憐信徒,敢於面對自己的失敗,而從頭開始,而非為了維持表面的婚姻,而暗中搞「基」來代替。

法例連草案也沒有,福音派基督徒究竟反對些甚麼?
  這四大理由,其實都應讓福音派基督教會,支持制訂「反性傾向歧視法」,而不用視之為洪水猛獸,也讓教會本身在牧養中,對同性戀更寬容。而除了上述四大理由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理由,指向教會不能在現階段反對政府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那就是:法例連草案也沒有,福音派基督徒究竟反對些甚麼?怎能無限上綱上線說立法會造成逆向歧視呢?為何不能等法例草案出爐才反對,才抗議其帶逆向歧視的成分?這豈不反映教會在此事上的霸道嗎?但這其實是一種懦弱的霸道!若我們真如此理直氣壯,為何不干脆派代表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要求聯合國將「性傾向」從反性別歧視的範疇中重新剔除?!

將「雙反」小題勁作,以逃避面對艱巨的教會普世使命
  這本來是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但那些帶頭反對政府立法行動的基督徒思想家,卻偏偏視而不見。為甚麼呢?原因根本出在那些帶頭反對的思想領袖的心態中。要留心,這些人在將「雙反」描繪成基督教與世俗潮流宣戰,描繪成基督徒能否保有其「聖潔」身分,能否在世上作鹽作光作見證的舉動,將一個只影響小眾的社會性法律安排,硬說成是屬靈爭戰的分水嶺。他們似乎故意忘記了,同志中有很大量的基督徒與前基督徒,是教會不接納才讓他們離開教會的!反過來,若教會接納他們,很大可能會回到教會中!所以不是接納同性戀傷害教會,而是反同性戀傷害教會。若接納教會中為數不少的潛在同性戀者,教會不但更為大公,教會中信徒間的性、戀愛與婚姻關係也更為明確,更為乾淨俐落,不會有過多不見得光的,暗中進行的行徑出現。

  但這些領袖們看不到此點要害,反而恆常浸淫在他們想像的一種屬靈屬世二元戰爭的觀念中,將反同性戀變成他們與世俗戰爭的替代符號。說這是替代符號,因為他以此替代了真正的屬靈戰爭──基督徒處於廿一世紀歐美日政治經濟霸權的科技經濟社會中,如何面對貧富懸殊,如何面對驕奢淫逸的資本主義消費模式,如何喚醒教會中的中產信徒,去離開他們的安樂窩服侍窮人,如何抗拒歐美日集團為了資源掠奪與霸佔所進行的反恐戰爭論述與侵略戰爭,如何面對政治壓迫,如何學習與國內同胞站在一起反對官僚的迫害,如何學習與世界到處被世貿及跨國集團壓迫、剝削的人民站在一起?這一切上帝通過世上苦難與醉生夢死人群對我們的呼召,這些「基督徒」思想家一味視而不見,這就是福音書記載主耶穌批評法利賽人那種「駱駝倒吞進去、濛蟲倒濾出來」的情況。從這一點上看,這些所謂領袖之反同性戀,一如美國霸權之反恐,其實都是一種經不起上帝在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啟示及救贖精神光照的霸權論述!而正如反恐行動,出在一個屬靈上完全虛偽和失敗的美國總統布殊身上、反同性戀行動的基督教領袖,也是以此來掩蓋其在一切真正需要付出代價的屬靈戰爭中的失敗與退縮!

  「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就不能進天國。」

  求主憐憫我們這些沒用的基督徒!

註:

1 所以天主教會雖也反同性戀,卻較細緻地區分反同性戀行為,而仍舊接納同性戀者參與彌撒,也不開除帶同性戀傾向的神職人員,更不會小題「勁」做地大張旗鼓搞反同性戀運動,並將之與教會的普世使命拉上關係。當然,新教宗的近期政策,卻令人憂慮。參Andrew Sullivan, "The Vatican's New Stereotype," in Time, Dec. 12, 2005, p.64.
2 龔立人 :〈宗教製造矛盾還是和諧〉 明報 2006-03-09論壇 B12。
3 戴耀廷〈 宗教仇恨褻瀆 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明報 2006-02-28 論壇 A28。
4 刑事性的性傾向,如XYY型基因,及另一些後天造成的、有性暴力傾向的人。但這些人也有平等權利──那就是:在他犯下性罪行前,我們不得在社會生活各方面歧視他。刑事性性傾向的人若犯下了性罪行,會關進精神病院,或按其人本身心理受創的程度而酌情減刑,這某程度會按是否先天或後天來處理。但非刑事性的性傾向,也可以按是否先天或後天來處理嗎?為何今天福音派的做法,總預設立場,無論如何都否認同性戀是先天的?這會對法律看待他們造成分別嗎?沒有!因為已定為非刑事性。要注意,同性戀可否被定為非刑事性,也如基督徒神學討論罪觀一樣:罪是指蓄意造成別人受傷害,或逃避個人應盡的責任而令別人受傷害,這也是干犯上帝誡命的實質性含義。一種性傾向,若無本質上觸犯此兩點(不如強暴別人的性傾向),便應定為非刑事性,得到公眾接納或容忍。從這原則看,要非刑事化性虐待,比非刑事化同性戀更難。從人權法理來講,若世上只有一個同性戀者,不論是先天或後天,我們也可以因他而訂立同性戀為社會必須接納的,非刑事性的性傾向,而其他非先天同性戀的人士,也可因而自由實踐同性戀,而不受歧視,一如《霸王別姬》中的主角一樣。

罪人的教會?- 一個同志信徒的思考

罪人的教會?--一個同志信徒的思考
週五, 2005-05-27 00:34 — 陳不染

Share




"Why do you hate us so much?




I am so heartbroken hearing that my pastor is telling people from my church that gays are evil and the law can never be passed. Most of my church members are elderly people who know nothing about gays or lesbians. And my pastor has never encounted any gay persons….And there're other gays from my church, who are now bleeding so silently in their heart."





一個網上基督徒討論版上的留言


1.

作為一個同志信徒,讀到這篇一字一淚的回應,心中同樣的是滴著血。同志和信徒這兩個表面矛盾的身份同時成為我生命的核心,無可避免地在我成長和身份建立的過程中,帶來無數的衝擊和思考。這篇不太嚴謹的文章算是我總結思考的一點嘗試。寫得不好。只希望拋磚引玉。


我是一個自由派基督徒,相信聖經是文化時代的產物,在作為信仰的指導是有必要進行再詮釋,而聖經中對同性戀的經文是不合理的。這個說法看似激進,但其實這種對聖經經文的揚棄和再詮釋,教會在過去二千年一直都有做。就如相信現在再沒有教會會遵守「女人要沉靜、一味的順服、不許女性講道」的性別歧視教導。


同性愛是不是罪,是一個神學、釋經的問題,在此不作詳細討論。我希望指出的是即使是一個相信同性愛是罪的基督徒亦應跳出僵化的敵我二元想像,以一個更廣闊的態度關愛同志和回應同志平權運動。早前,史偉文君已從教會和社會的關係中討論這個問題。這次,我想從神學的角度討論一條問題:教會如何關愛一個罪人的群體?


2. 二元的同志論述


同志信徒在教會中經歷的不單是對同性戀行為的道德判斷,而是從根本上的對同性戀者人格的排斥和距絕。社會對同性戀的恐懼,遇上福音派的道德觀,就變成一個龐大的壓迫機器。同志是天大的罪,同志信徒是不潔的,對他們最適切的回應就是逐出教會。種種可怕不科學的論述就不斷毫無批判地生產。例如,在性文化學會的教材套中,反對同志結緍的其中一個理由是「同志喜歡濫交,忠貞的關係並非大部分同志的理想」!而同志就是精神病患者、性濫交者。同志被他者化、魔化,從而建構成一個簡單的刻板印象。大抵對教會而言,同志=gay right activist=性開放者=「強姦犯、人獸交者、雜交者」=愛滋病者=變態=衝擊社會道德倫常的無恥之徒=敵擋教會真道的人。


在教會的反同志運動中,同志的生存困境被簡單地磨平成為一個「刻不容緩」(明光社語)的道德問題。同志面對的掛斥和歧視、同志成長時的身份危機(identity crisis)、同志信徒的自我質疑、自我懲罰都被簡單地勾銷。


就這樣教會就建立了一個兩面的刻板形象,一方面是剛硬,墮落、敵擋基督的同志,另一方面的是聖潔的族類、屬神的子民。教會通過他者化同志,從而建構自己的神聖形象,亦合理化自己的反同志運動。在這種二元的思考模式下,發動聖戰、維護「社會道德」可以說是愛神的基督徒的不二行動。


3.教會與異見──凡不是我的朋友,就是我的敵人


這樣教會對支持平權運動的基督徒的排斥就不難理解。一位不無名望的牧師指不簽一人一信的,就要下地獄。傾向自由派的前線組織,如基督徒學會、基督徒學生運動,就被指責為「不信派」,而他們提出的對聖經詮釋和平權觀點,就簡單地被勾銷。我的一位在播道會聚會的朋友,因沒簽反立法聲明,就被教會特別「關心」,慨嘆在教會中越來越難生存。在自由版上,一位牧師表示在教會的無形壓力下,不得不違背自己的信仰良心,簽下反立法聲明。


4. 重尋恩典


教會這種對同志和異議者的排拒和壓迫,跟耶穌的福音是完全的違背的。耶穌在地上展現上帝對人的完全接納和憐憫。跟隨耶穌身旁的,不是社會的上的達官貴人,不是衛道之士,而是被社會掛斥指責的人。他身手觸摸有皮膚病的人,他與妓女同桌食飯,他與稅吏成為朋友。這些滿身罪惡、被社會排斥的人,在耶穌身上找到真正的憐憫和無條件的關懷,找到希望和改過遷善的動力。而反而道德無可指責的宗教領袖卻最討厭耶穌,指斥其破壞聖經律法,破壞社會道德。今天的基督徒卻以耶穌的名,排拒被社會的掛斥的人,指他們破壞社會道德。這是何等諷刺!


當年,耶穌的團體是一個罪人的團體,今天的教會卻再也容不下同志。這是教會需要去反醒悔改的!


很多時,教會都說愛罪人,恨惡罪。這是一個很漂亮的說法。在教會的實際執行中,這句說話往往是變作合理法教會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和壓迫的論述,以及動員反同志運動的口號,而不是要求教會全面地去關顧同志的要求。福音派作家楊腓力(Philip Yancey,立場絕對正統)就批評到教會不明白福音的真義,沒有真箇關懷接納被社會定罪的人(如妓女、同志): “After all these interviews (with gay christians), I began to understand that EVERY GAY PERSON HAS HEARD THE MESSAGE OF JUDGEMENT OF JUDEMENT FROM THE CHURCH--AGIAN AND AGAIN, NOTHING BUT JUDGEMENT."


審判的說話不需要教會多說,因為同志已經聽過很多,已經經歷過很多歧視。或許你們真的不知道,沒一個同志是真心願意成為一個同志,在成長過程中,是面對著無數的自我審判和自我懲罰。不用教會審判,因為同志都在審判自己!


教會真正要做的是傳接納的福音。真正叫那稅吏、淫婦悔改的,不是法利賽人的批判/「捍衛真理」,而是耶穌的無條件接納和關愛。教會要做的,不是審判,而是要傳恩典的福音!


5. 不是同志,是弟兄


福音是對上帝愛的確認。人,不是可怒之子,是上帝關愛的子女。


關顧同志的第一步是打破教會的二元論述。同志不是敵人,不是剛硬,敵擋基督的人,而是一個受傷的群體,一個跟基督徒一樣同有一樣人性的人。只有在這樣的體認下,教會才可以談關愛,談教導勸戒。


在此,我們需要思考一段廣被引用的經文,約翰福音第八章。


猶太人的教師同牧師帶著一個通姦時被捉的女人來,迫她站在人群中,現後問耶穌是否該照舊約聖經的法律,將這個女人用石頭打死。耶穌原不理會他們,在他們多次追問後,他說「你們若沒有罪的,就拿起石頭來,打死這婦人吧」。聖經記載就這樣,這些人就一個一個的悄悄溜走了,只剩下耶穌和那女人。耶穌站起來對她說:「那些人都到哪裏去了?沒有人定你的罪嗎?」那女人在驚愕中回答說:「沒有,老師。」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回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這個精彩的故事展現了耶穌的一個超越時代的銳見,就是在上帝眼中持守律法、道德無可指責的宗教領袖,跟淫婦是沒有兩樣的,都是罪人。沒人可以說自己是乾淨的,也沒有人能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指責其它人。能作道德指責的,只有上帝。而人,作為一個有罪的生命,不論是宗教領袖、是淫婦、是同志、是異性戀者,在上帝的眼中,同樣都是罪人,同樣都是蒙憐憫的。「我們是同屬一個人類的大家庭,都是同一個神的孩子;我們都受神的愛顧,祂看待我們如同兒女一樣。」


在上帝的眼中,並沒有同性戀者這個category。有的只是一個又一個的罪人,在不同的罪上掙扎。不論是淫婦、是宗教領袖、是同志、是異性戀者,我們都分享同樣的人性,有同樣對美善的追求,與同樣下墮的傾向。我們都是同樣的人。


盧雲,一個深受基督徒尊敬的神父(很多評論家相信他本人也是一個同性戀者)這樣寫道:


「跨越一切障礙,我們仍屬同一個身體,都是從同一塵土所造成、受制相同的規律、也注定要面對同一的結局。當你懷著這份憐恤時,你便能說:在受壓逼者的面容上,我認出自己的臉孔;在受壓逼的雙手前我認出自己的雙手──那隻散發出無力和無助呼聲的手。他的身軀就是我的身軀,他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他的笑容就是我的笑容。在我裏面沒有甚麼是他會感到陌生的,在他裏面也沒有甚麼是我會無法辨認的。在我心坎裏,我曉得他渴望得到關懷及愛護;在我的肺腑中,我能感覺到他份殘暴。」


回到起初我初用的約翰福音八章,耶穌為什麼不定這婦人的罪?這婦人有什麼值得憐恤?我相信是因耶穌除了看到她的淫行外,還看到她的人性。看到她在罪中的掙扎,看到她也想行善,但「想作的倒不去作,不想作的倒去作」。跟其它罪人一樣,想向善但不能,被罪壓迫無力。教會能否打破性傾向的差異,體認到大家有同樣的人性?教會能否體認到同志對關懷、尊重及親密關係的渴求?又能否體認到我們也跟同志一樣是陷在罪中的人?


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批評正正是從這個角度出發。法利賽人從一個高高在上的心態定其它人的罪,而沒有體認到他們在罪中的掙扎、向善的心以至他們自身的罪。耶穌從來沒有拒絕過妓女、痳瘋病人,但卻不能忍受假冒偽善、自以為是的宗教人士。最為耶穌討厭的罪不是賣國,不是奸淫,甚至不是賣主,而是假冒偽善、自以為是。耶穌說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人論斷。你什麼只看到別人眼中的刺,而看不到自己的樑木?


福音偉大的地方是上帝降卑成人,體驗人所面對的種種試煉、掙扎和苦難。上帝沒有採一個高高在上的態度批判世人,而是深深認同人的軟弱。同樣的,對同志的關愛亦必須是先願意走入同志的世界,了解他們的生存困境和掙扎。


只有在(對自身是罪人的)體認和(對同陷罪中的兄弟)的憐恤中,我們才可以放下自以為義的心態同簡單二元劃分的心態,以一個憐恤的心教導和勸勉,與同志一同呼吸,一同掙扎,一同仰望聖恩。一種人和人之間的關顧,一種對弟兄的坦誠勸勉。


6. 被罪者的福音


耶穌走遍各城名鄉,在會堂裏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疾病。耶穌在這許多人中,看到甚麼?以致他心中充滿憐憫?根據馬太記述,耶穌看見的,是「困苦流離的人,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在耶穌眼中,這些人是被罪惡勢力所壓制的。


淫婦不單是一個罪人,同樣她亦是一個被罪者。她被剝去人性的尊嚴,被利用作為宗教人士打擊耶穌的工具。同志不單是一個罪人,同樣亦是一個被罪者。是一個被社會排斥歧視的人。 在傳統神學中,同性戀是罪,同樣對不同性取向的歧視和排斥亦同樣是罪。



福音不單是叫人回轉認罪的信息,更是對受壓迫者的支持以至社會公義的宣告。在回應同志前,教會要做的是悔改,承認自己對同志的壓迫和排斥,尋求和同志的復和!


福音亦同樣要求基督徒與同志(不論對同志的道德判斷)站在一起,挑戰不公義的制度,諦造一個公義平等的社會。


7. 我有一個夢


Let us not wallow in the valley of despair, I say to you today, my friends.


And so even though we face the difficulties of today and tomorrow, I still have a dream. It is a dream deeply rooted in the gospel.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e Church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in the Church, gays, lesbians and straight will be able to sit down together at the table of brotherhood.


I have a dream that we will one day worship in a church where we will not be judged by our sexual orientation but by the content of our character.


I have a dream today!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every valley shall be exalted, and every hill and mountain shall be made low, the rough places will be made plain, and the crooked places will be made straight; "and the glory of the Lord shall be revealed and all flesh shall see it together."²


This is our hope, and this is the faith that I go back to the church with.


With this faith, we will be able to hew out of the mountain of despair a stone of hope. With this faith, we will be able to transform the jangling discords of our church into a beautiful symphony of brotherhood. With this faith, we will be able to work together, to pray together, to struggle together, to stand up for freedom together, knowing that we will be free one day.

2012年5月26日

雜記

當我輕輕離開時
突然發現,
消逝的風
大量的出現在夏之中

但每當我停下腳步時
去追尋風的源頭時
風卻又平息了

2012年5月23日

雜記

梭羅說:「如果有個人沒有跟同伴們齊步並進,那是因為他聽到不一樣的鼓聲。」

2012年5月20日

五月二十一日,你會想起誰?

不曉得有沒有人知道五月二十一日是什麼日子?
不曉得有沒有人記得揹著十字架的女牧師 --楊雅惠牧師
1963年10月16日生,
2008年5月21日過世。

她從美國回來之後,回到台灣,投入同志團契與教會的工作。
在長青世界bbs(當時焚而不燬bbs,後改為長青世界bbs,前幾年伺服器有問題,目前已無法連上)
提到她不認為同志愛在神學上是錯誤

1995年11月創立約拿單團契
1996年創立同光教會

以非同志的女牧師身分,帶領一群同志基督徒,我覺得是了不起的,
更甚至因為如此,讓許多教會的人士質疑,因此用各種理由拒絕她,
一個滿有才華與見識的牧師,卻沒有一個讓她可以安身立命之處。


「歷經因為身為女牧師而比較不為一般教會所接受,再加上曾經為同志工作過,更成為教會不願意聘我的理由,又因為我走靈恩,也使傳統教會無法接納我,使我在尋找教會的歷程中難上加難。」摘自【背著十字架的女牧師】,楊雅惠著,自序。
「教會拒絕我的原因有幾項:1.我做過同志工作。2.我是女性。3.我是單身。4.我走靈恩。5.我身體不好。」摘自【背著十字架的女牧師】,楊雅惠著,p.448。


http://blog.roodo.com/karlatheo/archives/6093243.html
http://www.atj.org.tw/newscon1.asp?number=5753
http://tcc-pastor.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06.html
http://blog.yam.com/faithsexcity/article/15417954
http://mypaper.pchome.com.tw/rainbowme/post/1307819829
http://www.tccma.org/google/theology/theology035.html
http://enews.url.com.tw/enews/11350
http://a-tgirl.blogspot.com/2008/06/blog-post_30.html
http://www.atj.org.tw/newscon1.asp?number=5753

2012年5月19日

雜記

沒有命運,沒有偶然的事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Fortune or Chance

人一睜開眼就能看見上帝在大自然的啟示
When Man Opens His Eyes, He Cannot But See God’s Revelation in
Creation.

我們了解的有限
The Limits of Our Understanding

轉載- Hiro家屬發佈的訊息

(以下轉載 Hiro家屬發佈的訊息)
各位親愛的朋友
我們摯愛的敬弘(Hiro),於2012年4月23日離開了我們​,出發前往一段全新的旅程...
一群熱愛敬弘的老友們,決定為他舉辦一場特別的追思會,不僅是為​了懷念與回顧他令人難忘的精彩人生,更是為了獻上我們對他最深刻​、也最真心的永恆祝福!

【時間】2012年5月27日(日) 下午02:30~04:30
【地點】市長官邸藝文沙龍(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6號)
敬邀各位撥冗參加,敬祝各位 平安 順心
★為妥善安排追思會,敬請欲出席者務必回覆您的姓名與聯絡方式(​eMail、手機)至wemisshiro@gmail.com​,以利出席人數之統計。



http://www.legoworks.com.tw/hiro/EDM01.html

2012年5月17日

影片:我不想獨自回家




來自巴西的短片《我不想獨自回家》敘述盲人里歐在放學後,習慣與好友珍相伴走回家,但在轉學生蓋布歐的加入後,一切起了微妙變化。青春的小情小愛,在導演Daniel Ribeiro的鏡頭下,顯得如此甜蜜又零負擔。


--
心得:
首先我覺得滿有意思的,里歐是怎麼知道自己喜歡男生?
我試著回想以前的往事,或許就是會知道,
只是對於盲胞,我只能猜測
或許少了視覺的刺激,或許反而更深入的了解對方的內在


其次對於女生的錯愛,我個人是覺得滿好玩的,
回想到之前遇到一位朋友,已經淡化處理,
(淡化處理對某些人使用,感覺還滿有效果,或許她們也看過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
只是對她而言似乎沒什麼用,後來向她出櫃了,原以為會破壞情誼但顯然她滿釋懷的,至今還有聯絡,其實也是一件美好的事
也在此祝福她和她的男朋友永遠幸福快樂。

國際反恐同日

每年5月17日是國際反恐同日

你可以學習世界各地的許多人在國際反恐同日時,亮出彩虹色。比如:佩戴彩虹飾品,把電腦桌面、SKYPE、MSN等頭像改成彩虹圖片,打彩虹傘逛街,張貼海報,把帶有彩虹色或是國際不再恐同日標記的小貼紙貼在門窗上,筆記本上,筆上,辦公桌上,相框上等等。

可以到 http://www.picbadges.com/​1672345 製作facebook的大頭貼

提醒你,出櫃前一定要做好充分準備。

如果您是支持同志的友好人士:亮出彩虹有關的顏色,在國際反恐同日向身邊的同志朋友表達自己對他們的理解和接納,如給他們寫一封郵件,發一通短信等等



五月十七日,國際反恐同日,我們在這裡,我們是同志。
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冊中除名,國際同性戀組織「國際男女同志協會(International Lesbian and Gay Association,ILGA)」希望藉由5月17日,這個饒富紀念意義的日子,喚醒世人關注同性戀恐懼症(「恐同症」Homophobia),並呼籲世界各國均在此日舉行相關活動。
1960年首次出現「恐同症」,1972年George Weinberg於《社會與健康的同性戀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一書中定義「恐同症」為「畏懼跟同性戀沾上關係」。Mark Freeman隨後補充是「對於同性戀者極度畏懼與憤怒的反應」。Byrne Fone於1978年進一步解釋為:「害怕對同性產生愛意,因而也憎恨這些對同性產生愛意的人。」

同性戀是非法行為
阿爾及利亞、塞內加爾、喀麥隆、衣索比亞、黎巴嫩、約旦、亞美尼亞、科威特、波多黎各、尼加拉瓜、波士尼亞
10年徒刑
尼日利亞、利比亞、敘利亞、印度、馬來西亞、古巴、牙買加
終身監禁
南美洲的蓋亞那及非洲的烏干達
死刑
阿富汗、伊朗、沙地亞拉伯
資料來源:

http://gsrat.net/events/events_content.php?et_id=26


陰陽人事件簿──5/17「國際反恐同日」(一)

張金權 


「同志」不是同性戀的專用代名詞,還包含雙性戀、「不男不女」、友善的異性戀等。(可詳參台大社會科學院院訊12期,頁41以下。全本PDF下載網址為:http://www.coss.ntu.edu.tw/chinese/newsletter/newsletter08.pdf)而所謂「恐同」,便是恐懼、歧視、排拒、賤斥同性戀、雙性戀、「不男不女」、友善異性戀。 


日前去景美國中的「文山社區大學」參加一個課程講座,其中一位主講人是「國際陰陽人組織/ Oh! I am Intersex! (OII)」中文版網站的創辦人丘愛芝老師,目前在高雄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就讀博士班。 


作為半個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者,我對所謂「陰陽人」這個族群卻是陌生的,甚至第一次接觸這個名詞還有負面的感覺。丘愛芝從小的官方性別是女性,但長大之後卻沒有發育胸部,也沒有月經,甚至漸漸長成一個類似男生的模樣,穿起女生的衣服來居然像是男扮女裝,此時父母才告訴他,原本他小時候同時有著兩種性器官(但皆不完整),六歲的時候進行「性別指定手術」,看看哪一套器官比較完整,以多取勝,最後醫師決定留下了女性的部份。 


雖然已經做了手術,摘除雄性器官的特徵,但為什麼他長大還是長得「雌雄難分」?原因不在性腺,而在性染色體,一般女生是XX,男生是XY,丘愛芝則是「XXY」。其實,每個人身體裡的雌/雄激素比例與濃度均不一,所以有的女生長得很陽剛,有的男生長得很陰柔。甚至更激進一點來問,一個人的外貌如何剛柔,一定要透過生理學的荷爾蒙/激素觀點來正當化嗎?他竟不可自主決定想要表現剛、表現柔,或者剛柔並濟嗎? 


愛芝說:「我就是我,我的性別狀態就是這樣,不想被『性別指定』。」在男女二元分化的性別體制裡,應該要看見並容許介於「兩性」之間的光譜地帶(也就是說每個陰陽人的性別狀態是不一樣的),讓人可以擺脫兩性框架的束縛,自由自在的存活。 


其實話都是隨人講,「剛柔並濟」是好話,「不男不女」、「陰陽怪氣」就成了壞話。實則,陰陽人也好,其他一般人也好,都有權選擇不想被強迫歸類為男生或女生的「不男不女」權利。或許陰陽人有著生理學的荷爾蒙與性染色體作為理據,非常正當有理,但這並不是必要條件,一個人的外貌與表現如何剛柔,不需要透過生理學的荷爾蒙/激素觀點才可以正當化,心理的因素影響一個人的外顯行為也至其重要,心理驅力/欲望/慾望/想要,都足以這麼做。 


我剛剛提到,第一次接觸有人自稱是「陰陽人」,便疑惑他怎會把一種污名貼在身上?就好比我跟他人介紹自己是「娘娘腔」一樣。這些詞的背後,在現今的用語習慣上都還存在負面價值判斷的意涵,愛芝強調「陰陽人」不是「壞人」、「畸形兒」、「怪胎」,這就是他特有的性別狀態,有什麼好不敢用這個詞?使用「雙性人」感覺也怪怪的啊,好像「兩顆杏仁」一樣。他的目標就是要讓「陰陽人」這個詞逐漸的被理解看見,多了理解才少了誤解,污名才有機會昭雪。「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網址是http://oii.tw/。 

↓圖:女生可以長這樣(台灣女歌手張芸京,作者提供) 
 

↓男生也可以是這樣(韓國男演員李準基,作者提供) 
 

↓圖:或者兩個男生也可以這樣(撲朔迷離的絕世美男~澳洲男模Andrej Pejic和他的亞洲朋友,作者提供) 
 

另可參考以下網址:蘇福男(2011/04/27) 〈陰陽人博士生走出陰霾 丘愛芝做自己〉,《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27/today-life7.htm(2011/05/10) 


歧視同志的良民還是幫凶?──5/17「國際反恐同日」(二)

張金權 


今年九月即將在中小學實施的同志教育課程綱要,近來正引發社會輿論的激辯,有人擔心會混淆學生的性別意識。 


如果學校與教育部的立場就是要跟學生說:「你是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不確定、跨性別都沒關係,老師支持你,大家都支持你,沒有人可以說你不對。」那學生為什麼要怕「混淆」?如果社會對於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不確定、跨性別是平等對待沒有歧視的,那為什麼要怕「混淆」?如果穿紅、橙、黃、綠、藍、紫、粉紅、白色、黑色的衣服都是沒問題的,那為什麼要指摘沒穿黑色白色的人就是「混淆」? 


他們還擔心中小學同志教育會讓大家都變得不男不女,然後不與異性性交,生不出小孩,人類會絕種...云云。北韓共產黨都沒這麼厲害我告訴你!本地反同、恐同、恐性的勢力來自某些基督教會的煽動。基督信仰之所以獨特,耶穌之所以跟其他的神不一樣,因為祂道成肉身替罪惡的世人死在十字架上,用流下的寶血洗淨世人的罪。同樣地,性別多元作為一種信仰,主張性別友善,因為背後也已經有著難以計數的生命,因著恐同的惡行而死,並期待他們流下的鮮血能夠洗淨社會的恐同。 


當我們在討論「社會歧視同志」,或者「台灣是一個恐同指數很高的地方」的時候,並不是在指涉任何一個單獨個人的行為,任何人若急著回答「我沒有歧視同志啊」,那是對不上話的,甚至也不知道這個社會(體制、文化)是怎樣歧視同志的。 


社會不是單純個人的集合體,而是政治、文化、經濟、法律等等因素共同交互作用的圖像呈現,縱然單獨個人沒有歧視,背後的政治、文化、法律都還是充滿結構性的壓迫。如果每個人都說「我沒有歧視同志啊」,但在「對人選舉」與「對事票決」上,卻連在最表面的層次都沒有辦法呈現出整體性別友善的議會、政府以及法院,這不是很矛盾嗎?你沒有歧視同志,但你的議會、你的政府、你的法院、你的鄰人,大多數與大多時候都還在歧視同志。 


你覺得現在社會很開放嗎?那麼出櫃應該要跟吃飯呼吸一樣不需要勇氣。多數時候,人民只是習慣在一整套制度下,照著體制規範去行動的「良民」,然而當這個體制是性別壓迫、歧視同志的時候,這些良民就只是幫凶而已了。 



歧視同志的言論自由?──5/17「國際反恐同日」(三)

張金權 


歧視同志的言行,還是不知不覺地在某些人的日常生活中流瀉出來。 


台北的西門紅樓是同志聚集中心,遠近馳名,但對某些人來說彷彿就是一個禁區。今天跟一對男女逛西門,討論到要去哪裡坐坐,女的說:「哪裡都好,但不要紅樓」。我問:「為什麼?」。她接著說:「因為我老公是異性戀男人啊,他對gay過敏。」男的似乎是怕我生氣,緩頰道:「我對香水過敏啦…」 


這種場景有點類似提議去中和華興街好不好,結果得到「我對東南亞人過敏」的回應;提議去客家桐花季好不好,結果得到「我對客家人過敏」的回應;提議去茂林溫泉好不好,結果得到「我對原住民過敏」的回應。每個人當然都可以擁有自己的好惡、喜歡接近什麼或不喜歡接近什麼的自由與權利。但是,當這樣的厭惡形諸於言語或文字表達而外,對個人或族群造成傷害,就不能不討論這種言論的正當性何在。 


很多人以為民主社會就是有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所以怎麼講都很自由。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原則上具有「針對國家性」,拿來對付一般人是搞錯對象了。就算援引憲法學上的「第三人效力理論」,也必須通過一連串論證以及利益衡量的審查。平等權最根深的意義是沒有任何人受到壓迫。因此,當言論是壓迫人的,那便具有平等權的疑義。美國女性主義法學者MacKinnon認為,忽略平等權的言論自由,只是優勢者、有權者的言論自由。 


德國廣播公司「德國之聲」的歐洲新聞雜誌節目(European Journal, Deutsche Welle),曾採訪瑞典男性礦工,有關這個傳統上很陽剛的鋼鐵工業開始有女性礦工加入的看法:“In Sweden, it’s taboo to criticise gender equality, which maybe why some prefer to leave the table, instead of talk to us about it.”這類歐盟會員國的反歧視法,清楚呈現了所謂「言論自由」的界限。因為他們同時在乎平等權,同時在乎人不應受到壓迫,而非一味追求愚昧的「美國式言論自由」。美國之所以放任亂七八糟的壓迫言論充斥市場無法可管,是因為憲法第一修正案「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這則不得立法限制言論自由的緊箍咒所造成的先天缺陷,這種缺陷立法哪裡值得拿來說嘴? 


某朋友曾當面對我說:「你們gay都有一種香水味,一般男生都沒有那種,你也有!」然後我就轉頭問旁邊的異性戀男生:「我用的是XX-Black或XX-One,很多男生也用這個對不對?」他說:「對啊,我也用這款。」如此不就很奇怪嗎?明明就是同一款香水,為什麼知道我是gay所以就對我香水過敏,在其他男生的身上就沒事?到底是對香水過敏,還是對gay過敏?這種不高明的歧視言論,不攻自破。 


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就是要與各種類型的人──新移民、原住民、老人、窮人、女人、漢人、洋人、客家人、閩南人、非異性戀的人、不男不女的人、病人、身心障礙者──和諧共享當下的這個時間與空間。本地社會距離這個理想還很遙遠。 



(●作者張金權,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教育小組與跨性別工作團成員,台大法學碩士。)



資料來源: http://rumor.nownews.com/2011/05/17/142-2712864.htm



=======================


歐陽文風‧反歧視,從你我做起!――寫於5月17日國際不再恐同日
2012-05-17 07:41

5月17日是國際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IDAHO)。世界衛生組織在1990年的這一天,正式將同性戀從精神疾患的名單剔除。2006年開始,全球有50多個國家的人權組織在當天舉辦各種活動,以教育世人對同性戀的認知,並喚醒大眾關注社會歧視同性戀的現像,以打造一個愛心、公義與平等的社會。

“恐同”(homophobia)是恐懼同性戀的簡稱。因為對同性戀的無知與偏見,不少人對同性戀有一種莫名的恐懼,以為邪惡與變態,將之視為人類文明的威脅,繼而敵視、輕蔑、排斥同性戀者。雖然世人對同性戀的認識逐漸提高,但還是有一些國家還是以為同性戀邪惡,並判處同性戀者死刑,在我國甚至還有部長說同性戀違憲,徹底表現其對同性戀與憲法的無知。

目前反對同性戀最凶的是中東一些由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者統治與非洲一些由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者主導的國家。美國雖是先進大國,強調民主與人權,但因為他是西方眾先進國中最迷信宗教的國家,反同性戀與支持同性戀的力量,勢均力敵。但由於知識普及化,反同性戀的力量在美國日漸衰退,結果反同運動向外出口,強調同性戀者可以改變也應該改變的“前同志運動”(ex-gaymovement)在落後的非洲與亞洲國家找到市場。

美國心理學家史必瑟(Robert Spitzer)的研究論文被基督教原教主義者利用以佐證同性戀是可以改變的,他多次澄清這非他論文主旨,但迷信宗教的信徒不管,繼續誤用以誤導社會。今年4月,史必瑟公開承認自己的那篇論文充滿問題,所以才會被人利用,公開自我批判,並向同性戀者道歉。這起事件在美國學術界算是大事,但我恐怕許多第三世界國反同性戀的宗教團體一或是不知此事,二或是完全不管,還是繼續其反同性戀立場。當他們訴諸科學的立場原來是不科學時,他們還堅持有關立場,這不過說明他們當初只是以科學為幌子,真正反的立場無關科學,甚至反科學,純粹源於對宗教的迷信,是完全沒有事實佐證的偏見與歧視!

國際不再恐同日是為捍衛眾生平生,是為追求社會公義,沒有人應對一個不由他自己選擇,也沒有傷害他人的身份,而遭受輕蔑、歧視、與打壓。人類本是命運共同體,打壓與輕視別人,其實遲早傷害自己。我在紐約認識不少移民美國的馬來西亞同性戀者,他們都是專業人士,但由於不能忍受我國的恐同文化,結果移民美國。因為無知與偏見,我們把這些人才白白地送給美國,這是誰的損失?

面對社會不公現象,無論是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性取向歧視,我們不能袖手旁觀。我國有太多人習慣於冷眼旁觀,結果我們的沈默促成歧視者越來越囂張,一些人明目張膽玩弄種族課題,一些人毫不知恥地拿女性開玩笑,一些人則口出狂言,無所不用其極地攻擊同性戀者。反歧視,必須從你我做起,當我們目睹這一切不公不義的現像與言論時,你我又做了甚麼?我們以沉默慫恿,還是站出來表態反歧視?(星洲日報/言路‧作者:歐陽文風‧自由撰稿人)



資料來源: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3942